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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华容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 《鄂州市华容区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职责清单》的通知

日期:2020-12-01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鄂州市华容区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职责清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实施。请各部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职责清单的通知》精神,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对照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要求,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细化工作举措,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千方百计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圆满完成各项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督办。

 

 

附件:鄂州市华容区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职责清单

 

 

 

   鄂州市华容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0年109


鄂州市华容区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职责清单

 

序号

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

工作进度安排

一、巩固完善食品安全规范保障体系

1

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宣贯。

市场监管局

 

年底完成

2

抓好《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宣贯。

城管

年底完成

3

完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规范,贯彻实施《湖北省卤制品现制现售经营行为规范(试行)》《湖北省食品批发经营规范(试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运营管理指南(试行)》(DB42/T 1540-2020)。

市场监管局

 

年底完成

二、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4

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进货查验、风险管控、出厂检验、自查报告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问题食品召回制度。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工作,实现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考核全覆盖。督促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大型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实施ISO22000SO9000HACCP 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市场监管局

 

年底完成

5

督促食品流通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按规定的条件和标准运输、储存食品,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严禁无合法来源、“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进入市场严把食品经营质量安全关。

市场监管局

 

年底完成

6

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加工操作、清洗消毒、人员管理等规定督促集体用餐单位建立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记录严把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

市场监管局

 

年底完成

7

严格执行国家食用农产品追溯标准和规范,加快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

农业农村局

 

年底完成

8

完善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推进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荆楚优品”追溯体系,推动追溯体系互联互通。

区发改

年底完成

三、着力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9

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整治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非药品和农兽药、饲料非法添加等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发展绿色农业,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 3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 40%以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 97%以上。

农业农村局

 

年底完成

10

推进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监管。

农业农村局

 

年底完成

四、有力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11

加强食品领域科技创新,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进创新链与产业链互通互融。

区发改

年底完成

12

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大力保护农产品品牌;加强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创建。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证后监管,2020 年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数量有所增加。

农业农村局

 

年底完成

13

落实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推进营养型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区发改

 

年底完成

14

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统筹规划、分级布局,支持企业建立源头到销售终端全链条的冷链配送系统。支持建设城区农贸市场冰鲜、冷冻家禽产品专卖区,支持家禽产品加工企业配备使用各种新型冷链物流装备,加快推行家禽产品冰鲜上市。

区发改

 

年底完成

15

推行家禽家畜规模养殖、集中屠宰。

农业农村局

年底完成

16

加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宣传普及,鼓励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市场监管局

年底完成

五、加快推进许可认证制度改革

17

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简化准入审批流程,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智慧办,推进许可证照电子化应用。探索推行低风险食品及相关产品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

市场监管局

年底完成

六、努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18

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网格化管理,建立农村专兼职信息员(协管员)队伍。

农业农村局

 

年底完成

19

加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侦查机构和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公安机关食品快检平台和专业侦查装备建设,提高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化、智能化侦查能力,提升打击效能。

公安

年底完成

20

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发改

年底完成

21

加强网格化监管,科学划定食品安全网格,合理配备监管协管力量,做到定格、定岗、定员、定责,乡级 100%划定食品安全网格,明确网格员。加强各级监管队伍装备标准化以及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加强食品稽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培训和考核,提高检查人员专业技能。

市场监管局

年底完成

22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能力建设

卫健

年底完成

23

推进互联网+食品智慧监管。

市场监管局

年底完成

24

强化信用监管。推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依法公示,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将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列入黑名单,完善食品安全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

市场监管局

 

年底完成

七、不断强化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

25

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依法制定小作坊禁止生产目录,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等开展普查登记,并建立食品安全档案,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入场销售者建档率达到100%加强小餐饮综合治理,强化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实施学生小饭桌动态备案或登记公示制度,将小饭桌纳入监督管理,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市场监管局

 

年底完成

26

开展食品风险分级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制定整改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市场监管局

 

年底完成

27

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立案查处违法行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消毒处理的餐饮具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卫健

年底完成

28

加强和规范清真食品管理,整治清真食品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治理清真概念泛化,维护清真食品市场秩序。

民宗

 

年底完成

29

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结合实施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加强养老机构食堂规范化建设,开展不定期联合巡查检查

民政局

年底完成

30

加强 A 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食品安全管理,开展不定期或重要时间节点旅游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联合检查。

文旅局

年底完成

31

开展食品安全示范站创建活动。

交通运输局

年底完成

32

督促建筑工地食堂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巡查检查、督办整改

住建

年底完成

八、重点加强抽检监测和核查处置

33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组织开展风险监测分析研判与通报会商,及时进行风险预警提示,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卫健

 

年底完成

34

实行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与评价性抽检分离,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 98%以上。规范抽检信息和核查处置信息发布工作,及时进行风险预警提示。按照有关要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和核查处置情况公示率达到 100%。

市场监管局

年底完成

九、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35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犯罪入罪、量刑标准,落实处罚到人要求。深入开展昆仑 2020”行动和落实四个最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加强案件查办工作,落实重大食品安全犯罪案件部门联合督办制度。

公安

 

年底完成

36

加强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民事和行政案件的诉讼监督,依法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的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检察院

年底完成

37

加强食品安全司法鉴定工作

司法局

年底完成

38

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密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完善三安联动机制,共同解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难、移送难、入罪难及涉刑案件涉案产品认定等问题。

市场监管局

年底完成

十、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39

指导有关部门和媒体做好食品安全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各级媒体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建设性监督,推进食品安全舆论监督有序开展。

委宣传部

 

年底完成

40

建立完善舆情分析通报机制,加强对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谣言、谣传及时跟踪监控。

市场监管局

年底完成

41

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强化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倡导理性消费、合理膳食,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动社会共治。

市场监管局

年底完成

42

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各职能部门对各类从事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

司法局

年底完成

十一、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治理攻坚行动

43

实施风险评估专项行动加强食物中有害物质、环境污染物的监测;推进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平台信息化建设,完善食源性疾病数据库,加强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与上报管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大监测结果分析评估和通报会商力度。

卫健

 

年底完成

44

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加快制定有利于食品安全监管、符合食品产业发展需求、符合人民群众健康要求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完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保健食品》《膨化食品》跟踪评价。

卫健

年底完成

45

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示范推广,鼓励创建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倡导合理膳食。

卫健

年底完成

46

加强营养标签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局

年底完成

47

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新型农药;转变病虫害防治措施,推进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加强农兽药市场监管,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和生物农药、对农业部规定的 22 种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兽药良好经营规范等制度;开展农业投入品及其包装废弃物回收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防控和生猪屠宰管理。

农业农村局

 

年底完成

48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切断重金属污染途径;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基本完成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重点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生态环境

 

年底完成

49

加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不达标水体断面治理。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和突出环境问题清理整治。

生态环境

 

年底完成

50

开展耕地整治和环境监测,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与治理,推广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 95%以上、化肥利用率达 40%以上。

农业农村局

年底完成

51

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指导学校食堂、供餐单位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追溯体系,学校食堂全面实现明厨亮灶。鼓励学校食堂实行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倡导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机制。稳步扩大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覆盖范围, 提高中小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教育局

 

年底完成

52

加大校园及周边整治力度,定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倒逼食堂经营者责任落实。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全面核查清理所有食品原料,防止过期变质。加大校外供餐单位、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依法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管局

 

 

年底完成

53

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全面清理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建立健全村民自办宴席报告备案或申报指导制度,报备率达到 90%。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区域实际,鼓励建设村民自办宴席固定场所,培育村民自办宴席专业服务公司,探索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加强农村食品商标保护业务指导,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

市场监管局

 

年底完成

54

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改革。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互联网建设,大力推进明厨亮灶提质扩面。深化网络订餐智慧监管实现网络订餐平台分支机构备案率和入网经营审查登记覆盖率达到 100%

市场监管局

 

年底完成

55

深入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加强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管,指导各地持续抓好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处置工作,稳步提升资源化利用效率。

城管

 

年底完成

56

加强保健食品标准、标签标识的管理和广告监测;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领域虚假宣传、违规促销、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加大保健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市场监管局

 

年底完成

57

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完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全市放心粮油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 97.5%以上。严格粮食收储管理,督促粮食企业严守收储和出库关。

发改

 

年底完成

58

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持续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积极参加第三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创建,争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

市场监管局

 

年底完成

59

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持续推进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积极参加第三批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加强安全县日常检查考核和动态管理。

农业农村局

年底完成

十二、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60

落实《湖北省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和《湖北省食品安全工作部门职责》的通知要求,制定鄂州市华容区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不断压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工作部门食品安全责任。

市场监管局

 

年底完成

61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和奖惩使用干部的参考依据。

委组织部

年底完成

62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督促相关单位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

委政法委

年底完成

63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委、区政府直相关部门目标考核体系,对食品安全重要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区政务督查室

年底完成

64

将被巡察党组织和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开展监督检查。

委巡察办

年底完成

65

监督食品安全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对监管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纪委监委

年底完成

66

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财政投入,健全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工作的财政保障机制,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必要的监管执法条件。

财政局

年底完成

67

清理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事权,依法依规制定权责清单

市场监管局

年底完成

68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及时调整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督促各区、各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市场监管局

年底完成

69

组织参与湖北省食品安全突出贡献政府奖推荐评选工作。

市场监管局

年底完成

70

对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向委、区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抄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各食品安全工作部门

 11月20日前

十三、协助完成2019年全省市州食品安全工作考评鄂州市扣分项目整改

71

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检测数据报送不完整,放心粮油抽检工作未按计划执行问题整改。

发改

年底完成

72

鄂州市组织的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低于省级监督抽检该市不合格率,市县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低于上年度全省市县级食用农产品平均监督抽检不合格率问题整改。

市场监管局

年底完成

73

食源性疾病和污染物监测任务未完成问题整改。

卫健

年底完成

74

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办理数量偏少问题整改。

农业农村局

年底完成

75

公安机关侦破食品类大案要案等情况被列入第三梯队问题整改。

公安

年底完成

76

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较低问题整改。

各食品安全工作部门

年底完成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鄂州市华容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10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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