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先生
来信时间:12月3日
主要诉求:本人是华容区的居民,因家中母亲缴纳居民养老保险,想帮母亲办理2019年至2025年养老保险退费,再重新补缴更高档次养老保险费用,咨询华容区居民养老保险提档政策。
答复时间:12月3日
答复单位:华容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答复意见: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华容区居民养老保险提档政策问题已知悉。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湖北省税务局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 省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退费工作的通知》鄂税发〔2019〕53号文件要求,对于符合缴费条件已成功缴纳的往年度养老保险费不支持退费重缴。如想增加您母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累积,可于2025年12月20日前在电子税务局APP进行2025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二次缴费(最高缴费标准为8800元),也可通过个人资助为其在当年再多缴纳一份养老保险费,个人资助业务请到户籍所在村委会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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