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四五”工作总结
(一)兜底保障体系不断夯实
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将低保边缘人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区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较2021年分别增长20.8%和28.2%,2021-2025年10月,累计发放低保金1亿2301万元(惠及27.6175万人次)、特困救助金6623.48万元(惠及6.1649万人次)、临时救助金740.3906万元(惠及3219人次)。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实现救助对象认定、补贴发放、服务监管等全流程数字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精准度显著提升。
完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全面纳入关爱服务范围,建成区、乡、村三级儿童关爱服务网络。建成1个区未保中心、5个乡镇“未保站+社工站”融合阵地,累计开展关爱活动462余场次,服务儿童及家长17442余人次。五年累计发放孤儿生活费98.998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749.5万元,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24万元。
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2021-2025年10月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60.256万元(惠及9.0992万人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910.54万元(惠及19.0943万人次),加快推进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建成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2个覆盖39个村(社区)。
(二)养老服务发展提质增效
深化养老服务改革,推动乡镇福利院收归区直管,依托乡镇福利院打造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综合体),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互助型养老服务站点,养老服务供给从“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速构建区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全区养老机构5家、养老床位达132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73.5%。建成1所区域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中心,完成3所福利院修缮、20个村级老年人活动中心提档升级,新增20个老年助餐点,适老化改造530户。2021-2025年10月累计发放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206.612万元(惠及2.0659万人次)、高龄津贴2907.75万元(惠及26.1336万人次)。
(三)社会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婚姻登记工作。2023年6月1日起,华容区婚姻登记中心在区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受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截至2025年10月,累计办理结婚登记963对、补发结婚证305例、离婚登记389对、补发离婚证45例、离婚申请707对、档案查询173件,深化婚俗改革,文明婚俗风尚加快形成。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全区5个乡镇中已有2个乡镇建设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中心(华容区华容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中心、华容区段店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中心),覆盖39个村社区(其中社区5个、村34个)。聚焦精障患者康复需求,积极探索实践,打造“基础康复+特色赋能”的服务模式,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领域取得一定成效,目前试点区域登记精康人数457人(其中华容镇327人、段店镇130人),接受规范服务人数298人(其中华容镇213人、段店镇85人),规范服务率达65.2%。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我区于2023年12月编制上报《鄂州市华容区公墓布点专项规划(2023-2035)》,于2024年1月经区政府审批公示。目前已建成城市公益性公墓1个(蒲团文化园),农村公益性公墓3个(华容镇铁咀公墓、临江乡三江港公墓、段店镇中咀公墓),正在筹建1个(庙岭镇大雄村公益性公墓)。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开展街面巡查4000余次,发放棉衣100余套;常态化开展流浪乞讨救助,共救助150余人次,寻亲送返回乡5人。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完成省级勘界试点验收,完成华容区市、区、乡行政区域界线细化和勘定工作。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新命名社区1个、撤村设居3个、更名调整社区管理线1个。推进区划地名信息大数据应用,核对申报中国·湖北地名信息库160余条地名信息,录入新命名道路53条。
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全区登记社会组织达127个,引导社会组织在公益慈善、基层治理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
(四)资金争取与创建成果丰硕
“十四五”期间,累计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2.76亿元,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在全市率先建成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区社会福利中心),并获评“三星级养老机构”。在全市率先完成农村公办福利院区级直管,《华容区“一老一小”服务提质扩容实施方案》被纳入市级民政工作参考案例。
二、2025年工作总结
(一)兜底保障精准有力
将低保边缘家庭重病重残人员按“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2025年1-10月新增农村低保137户261人、取消农村低保80户158人,新增城市低保4户5人、取消城市低保6户12人,新增特困供养16人、取消特困供养39人。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截至目前发放累计发放农村低保2213.5241万元、城市低保105.8147万元、特困供养1134.8493万元,临时救助603人次169.3416万元。推进“物质+服务”综合救助,开展探访关爱服务36160人次。
(二)适老保障更加暖心
完成107户居家适老化改造,建成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1家,提档升级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8家。
强化养老服务人才支撑,开展护理员培训2期,培训32人次,考试通过率达100%;全面推进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激活人数达2126人,便捷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
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20余次,整改问题100余项,落实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政策,推动互助性养老服务覆盖76个村(社区)。
(三)儿童福利保障不断强化
建立流动儿童、留守儿童信息台账,精准识别困境儿童789名,构建市、区、乡、村四级关爱保护网络。
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体化运行,选优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76名,实现专业培训全覆盖;开展心理健康关爱等服务22场次,惠及儿童800人次。
完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动态调整机制,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164.8万元,保障残疾儿童康复、社会融入等需求。
(四)专项社会服务稳步提升
专项社会服务提质升级。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2025年1-10月,累计办理结婚登记415对、补发结婚证115例、离婚登记180对、补发离婚证11例、离婚申请320对、档案查询50件。按照上级要求,华容区婚姻登记中心将从区政务服务中心迁移至区民政局,新的区婚姻登记中心场所正在抓紧装修,争取11月底完工。
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问题排查及整改情况:累计发现问题16个,已整改完成16个,其中:逝世环节2个、安葬环节1个、项目管理9个、项目管理土地未审批4个。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省民政厅办公室、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违法占地殡葬设施销号工作指引》《全省农村公益性公墓备案工作指引》(鄂自然资【2025】166号)文件精神,已于7月15日完成3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备案认定手续并整改销号;9月29日完成蒲团文化园整改销号。善惠民殡葬政策,推行遗体接运、火化等殡葬基本服务全免费。
聚焦精康服务。严格对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本年度内,共开展服药训练656人次,预防复发训练596人次,躯体管理训练283人次,生活技能训练204人次,社交技能训练253人次,职业康复训练57人次,同伴支持84人次,心理治疗和康复113人次,家庭支持238人次。推进医社联动,与华容觉华医院建立紧密协作机制,在精防医生的专业参与下,为每位康复者建立详尽档案,做好基线测量,综合评估其病情稳定性、行为风险、社会功能等维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分级管理,社工依据等级制定差异化随访机制。创新农疗园艺,组织服务对象进行瓜果蔬菜种植,通过接触自然、参与劳作,引导其体验收获的乐趣与价值感,有效缓解焦虑抑郁情绪,显著提升专注力、劳动技能及自我价值感,为其社会功能重建及辅助性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推进“乡村著名行动”。规范地名命名备案,命名与更名乡村地名409条,完善地名信息库建设,服务乡村振兴和百姓出行。
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培育发展社会组织2家,引导其参与“一老一小”、乡村振兴等服务;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清理1家,净化发展生态。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居家适老化改造仅惠及少数困难家庭,普惠性服务供给不足。二是农村失能、独居老人占比高,但互助养老点仅能提供简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医疗陪护等专业服务几乎空白,且农村养老服务点多依赖政府投入,缺乏可持续运营资金,部分建成后因无人管理陷入“闲置”。三是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的政策激励不足,投资回报周期长,积极性不高。四是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还需加强。
四、今后五年工作计划
(一)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兜底保障质量
完善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供养等核心制度,健全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扩大服务类社会救助覆盖面,实现“物质救助+服务救助”深度融合。
优化困难群众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强化跨部门数据共享,精准识别救助对象,提升救助审批效率,确保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救助。
推动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完善慈善捐赠激励机制,构建政府救助、慈善帮扶、社会参与的多元救助格局。
(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完善区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强化区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统筹功能,提升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枢纽作用,优化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点服务能力,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布局。
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改造,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育养老服务劳务品牌。
发展智慧养老和银发经济,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广智能穿戴设备、健康监测等适老产品,拓展居家上门服务、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等服务内容,探索“党建+农村养老”“互助养老”等特色模式。
健全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推进机制,完善老年人优待政策,扩大适老化改造覆盖面,推进老年教育、老年文体事业发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深化社会治理创新,提升基层服务效能
持续深化婚俗和殡葬改革,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常态化,培育文明婚俗、节俭办丧的社会风尚,完善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殡葬服务规范化水平。
推进“乡村著名行动”提质扩面,完善地名命名、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智慧地名服务平台,助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
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监管,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公共服务和慈善事业,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规范社会组织行为。
(四)加强设施建设与保障,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实施民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优先推进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殡葬服务“三个设施网络”建设,重点补齐农村地区设施短板,实现城乡民政设施均衡发展。
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构建一体化民政服务管理平台,实现数据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提升民政服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五、2026年工作计划
(一)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度
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优化救助审核审批流程,实现困难群众“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扩大临时救助覆盖面,简化急难型临时救助审批程序;深化“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拓展服务类救助内容,重点为失能、半失能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服务。
(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
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全覆盖,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开展技能培训,壮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三)强化儿童关爱保护,促进健康成长
落实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基础清单,优化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供给,推进流动儿童在居住地均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加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推进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实现全覆盖。
(四)优化专项社会服务,提升民生服务质量
深化婚俗改革,推广婚姻家庭辅导常态化服务,建设婚姻登记特色服务窗口;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推广“厚养礼葬”;持续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完善地名保护名录制度,提升区划地名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公益服务等领域。
(五)夯实基层基础保障,提升治理服务效能
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建立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推进民政数字化转型,实现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开展政策业务培训,提升干部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铁军。
六、“十四五”时期获得的市级及以上的荣誉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写具体罗列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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