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华容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区作风建设“三问三治三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华容办文〔2022〕3号)精神,扎实开展营商环境创优行动,区优化办细化了工作举措,制定了《华容区2022年营商环境创优行动方案》(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每月22日前,由牵头单位负责向区优化办报送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个月工作计划(材料word版发至QQ:1143713015,联系人:许陈佩,联系电话:027-60699018)。
附件:华容区2022年营商环境创优行动方案
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华容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印发 华容区2022年营商环境创优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鄂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作风建设“三问三治三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州办发〔2022〕2号)及《中共华容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区作风建设“三问三治三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华容办文〔2022〕3号)精神,落实市、区作风建设行动要求,扎实开展营商环境创优行动,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持续保持“拼、抢、实”的状态和作风,根据《鄂州市2022年营商环境创优行动方案》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三问三治三提升”为主题,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以改革创新系统集成为根本动力,以市场主体评价和群众感受为标准,以站稳全省第一方阵为总体目标,以跨层级联动、跨部门协同、跨事权整合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基本路径,着力破除营商环境顽瘴痼疾,确保营商环境创优行动落地见效,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为奋力实现“开局企稳、复元打平、再续精彩”,加快建成“两区一枢纽”,加速打造武鄂同城化发展“加速器”提供重要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测行动。以优化评价指标体系数据为基本内容,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针对性监测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分解交办并督促限期整改,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牵头单位:区优化办;责任单位:区直各评价指标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
(二)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和精准推送。梳理使用财政资金兑付的行政奖励、资助、补贴等惠企政策,编制和公布政策兑现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对本区兑现的惠企政策实现100%免申即享。对兑现省、市级资金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合理设置并公开申请条件,简化申报手续,加快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责任专项组:人文环境组;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经信局、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区金融办);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长期推进〕
(三)大力整治“红顶中介”。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修订完善全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推进事项清单、选择中介机构、服务指南、服务时限、收费管理、协同管理等标准化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中介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一次性告知、执业记录、收费公示、执业人员道德规范等相关制度,并对服务质量进行年度考核,引入信用机制激励与惩戒。审批部门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等活动,应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纳入部门预算。全面清理违法违规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责任专项组:政务环境组;牵头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局等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长期推进)
(四)加大反面典型曝光力度。在政府网站、媒体、“企呼我应”工作群公布营商环境投诉举报联系方式,广泛征集问题线索,进一步完善问题联动处理机制,通报损害我区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联合区纪委监委机关、区督查室、区“马上办”督查组开展问题线索核查、暗访调查和专项检查。(责任专项组:督查考评组、新闻宣传组;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机关、区督查室、区发改经信局;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长期推进)
(五)深入推进“四办”“五减”。深入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完善事项清单、工作标准,简化办事流程,公布办事指南。持续推进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减费用。乡镇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场所实现事项100%入驻并推行综合窗口服务。全面落实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可网办率、“最多跑一次”比率均达100%。创新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责任专项组:政务环境组;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各窗口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长期推进)
(六)提高“一事联办”质效。以“高效”可量化、“办成”可评价为目标,围绕个人、企业两个全生命周期,在落实全省分别新增10件“一件事”主题服务的基础上,创新新增特色事项不少于5项,提供套餐式、主题式服务,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责任专项组:政务环境组;牵头单位:各主题事项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长期推进)
(七)实施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培植工程。充分利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四板)功能,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动建立资本补充、风险补偿、保费补贴、业务奖补“四补”机制,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全覆盖。支持中小企业、轻资产企业以应收账款、项目合同、生产设备、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进行担保融资。(责任专项组:市场环境组;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长期推进)
(八)全面实行“互联网+招投标”采购。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专家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线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率达到100%(涉密项目除外)。投诉案件处理时间压减至20日内。(责任专项组:政务环境组;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长期推进)
(九)深化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改革。加快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推广“拿地即开工”五证同发审批。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再压缩10%以上,大幅度整合精简审批事项,推进“多测合一”“多验合一”“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审合一”改革,全力保障项目提速增效。(责任专项组:政务环境组;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等;完成时限:2022年6月,长期推进)
(十)持续推进“双千工程”。健全政企对接服务机制,督促各部门根据不同企业、项目特点,通过召开座谈会、定期走访、专人服务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掌握情况,提供点对点、一对一、个性化服务,让企业生产经营、项目落地省时、省力、省心,当好服务企业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责任专项组:人文环境组;牵头单位:区发改经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长期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一办七组”工作推进机制,政务、市场、开放、法治、人文环境组等5个专项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碰头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本组工作的统筹指导、督促工作落实;宣传组制定月度宣传计划,加大对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推介;督考组做好营商环境工作纪律保障,对损害营商环境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责任落实。区优化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各部门开展好优化营商环境创优行动,协调解决各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造成影响的反面典型予以通报;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及相关有权机关严肃问责处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站以及工作群等,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一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正面典型,曝光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反面典型,营造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持续擦亮华容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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