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临空区计生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国家、省计生协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幸福计生•关爱关怀”和关爱女孩行动,让贫困计生家庭的女大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和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市计生协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在基层第一线倾听群众的愿望和呼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坚持按照政府主导、计生协运作、社会参与的要求,积极推动、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体系,拓展助学内容,延伸助学链条,创新助学方式,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计生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助学时间:
2022年6月——9月
(二)助学对象和范围:
1.市级对2022年高中毕业,户籍在鄂州市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女孩,经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被二本(含军校、特长生)及以上院校正式录取、已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不含自考生、研究生、保送生、专升本学生)的农村计生家庭女孩进行资助。
2.区、开发区、乡(镇、街)对考上大学和高中的计生贫困家庭子女进行资助。
3.市级对经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被二本及以上院校正式录取的农村计生家庭女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进行资助:
(1)领取低保(持有低保证)的农村计生家庭女孩;
(2)因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残疾(持有三级以上伤残证),或遭意外灾害(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特别困难的农村计生家庭女孩。
三、资助任务
市级资助2022年考入二本及以上普通高校的农村计生家庭女孩。各区要积极筹措资金,大力资助考入大学和高中的农村计生家庭女孩和特困计生家庭户学生。各开发区、乡(镇、街)可结合实际筹集资金资助考入大学和高中的计生贫困家庭子女。
四、资助标准及资金来源
(一)资助标准:市级资助每人两千元。各区、乡(镇、街)结合本地实际自定。
(二)资金来源:活动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资金、计生专项经费、关爱女孩基金、社会捐助等方式筹集。
五、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阶段(6月20日前)。按分级负责原则,各基层协会应做好助学活动对象的情况摸底工作,将整理好的材料逐级上报。
第二阶段为调查核实阶段(6月20日——8月2日)。市、区、乡(镇、街)级计生协对上报的材料组织专人逐一进行入户调查核实。
第三阶段为审核及资助金发放阶段(8月2日——9月1日)。市计生协对资助对象情况进行核定、公示后,由市、区、乡(镇、街)级计生协按受助学生提供的银行帐号一次性汇入助学金。
(二)助学程序
1.计生家庭(含农民工计生家庭)对照助学范围向所在基层计生协提出申请,经所在计生协初步认定后,提供如下相关材料:填写《2022年鄂州市金秋助学资金助申请表》 (附件1)三张;本人书面申请三份;《准考证》及复印件、被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申请人及子女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各三份;困难原因证明材料等;申请人患大病的附大病证明复印件三份。
2.镇、区计生协初审后,应指导困难计生家庭填写申请表,把所需资料按规定时间及各级资助范围上报市、区、乡各级计生协。
3.根据各地上报情况,市计生协和区、乡(镇、街)级计生协分别对上报的申报资料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提出资助名单,进行救助。
六、有关要求
(一)全面开展,分级负责。全市采取分级负责方式开展活动,各地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抓好本地“金秋助学”活动。
(二)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各基层计生协要摸清本地今年参加高考考上普通高校的学生和考入高中的困难学生情况,做到符合助学条件的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建立档案,结合实际,制定帮扶救助方案。
(三)广泛动员,多方筹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发扬乐善好施的中华传统美德,可以采取行政支持、企业赞助、个人捐款、单位补贴等措施,广开筹资渠道;可以采取单位或个人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对口帮扶,多方筹措助学资金,努力形成计生协主导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大格局。
(四)多方协调,落实政策。各级计生协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充分发挥政府助学主渠道作用,帮助计生家庭子女申请助学贷款、助学金等,落实好国家奖学金、助学等政策,促进助学优惠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帮助计生困难家庭(含农民工计生家庭)子女享受到政策优惠。
(五)严格管理,依档帮扶。助学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助学救助程序要规范,资金管理要严格,坚持依档施助,先建档后帮扶原则,杜绝人情助学、关系助学,同时要避免遗漏和重复救助现象发生。
(六)强化宣传,弘扬爱心。要做好“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在社会大力宣传“金秋助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宣传助学先进典型,宣传助学感人事迹。动员全社会关注困难学生,形成全社会积极助学的良好社会风气。各级计生协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对今年参加高考并被录取的其它计生家庭子女、特困农民工计生家庭子女予以资助。要对“金秋助学”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9月1日前将2022年金秋助学活动的情况报市计生协秘书处。
鄂州市计划生育协会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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