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先生
来电时间:2026年3月2日
主要诉求:本人是临江乡龙潭村1组村民,称家中目前居住9人(母亲、哥哥一家5口、本人一家3口),但家中住宅较小,本人及哥哥户口都单独立户,咨询能否申请新的宅基地建房。
答复时间:2026年3月3日
答复单位:临江乡人民政府
答复意见:您可以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经村组评议乡镇审核审批后,依法依规办理宅基地建房手续。一、申请条件:1、户籍要求:申请人须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本村户籍),且户籍未迁出。部分特殊情况(如回乡创业人员)需符合地方附加条件。2、住房需求:家庭无宅基地或现有宅基地面积低于当地标准(如人均不足30㎡)。因分户(子女结婚等)需新增宅基地的,需提供分户证明。3、土地规划:拟申请地块需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未被划为生态保护区或建设禁限区。二、禁止情形已享受征地拆迁补偿或“一户多宅”的不得申请。将原有宅基地出租、出售后再申请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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