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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热点政策问答

信息来源:区人社局 日期:2022-06-21

    一、哪些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答: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的城乡居民(含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从事个体经营或自由职业者、新业态从业人员等,不含在校学生),年满16周岁,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不论是不是我市户籍,均可凭身份证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以个人身份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缴费?

  答: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市(区)社保服务大厅办理新参保登记,结合本人经济情况选择合适档次进行缴费。缴费方式有二种:

  1.到银行网点缴费。新参保人员及到社保服务大厅打印了《业务回执单》的人员持《业务回执单》到各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网点缴费;按年度正常缴费的人员可直接到各银行网点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缴费。2.通过手机在网上缴费。参保人员可注册开通“楚税通”APP或下载中国银行、农商银行手机APP,通过手机APP社保缴费平台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缴费。

  三、用人单位首次参保申报缴费应如何办理?

  答:用人单位首次参保申报缴费需到市(区)社保服务大厅窗口填写社会保险信息采集表,完善单位参保相关信息(如行业类别、经办人身份证信息等)。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二种方式:一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自助申报,直接在网上缴费(需先到税务部门办理三方扣款协议)。二是在社保服务大厅窗口申报核定,到税务服务大厅缴费。

  四、我省阶段性社会保险降费率政策是如何执行的?

  答: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发改服务〔2022〕113号)文件精神,我省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我市降费率政策提供“免申即享”服务,通过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后台直接调整缴费费率,企业免填单、免申请,在核定缴费环节自动享受政策红利。

  五、省内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是否需要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

  答:企业职工可以在湖北省内多地流动就业并参保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用转移。

  如果参保人在省内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或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则需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由参保人员新就业单位或本人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同办理后续转移手续。

  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如何申请养老保险转移?

  答: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可通过网上渠道或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后,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掌上12333”APP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提交转移申请。

  2.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人员在非户籍地初次参保建立的账户称为临时账户。临时账户参保人员在办理转移手续前,要先进行待遇领取地认定,需按规定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前往待遇领取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待遇领取资格后,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待遇领取地确定:①只在户籍地参保缴费或在非户籍地参保缴费只有临时账户的,待遇领取地为户籍所在地;②在非户籍地参保缴费的,待遇领取地为最后一个累计缴费满10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③跨省流动就业中,无累计缴费满10年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待遇领取地为户籍地。

  七、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可办理退休手续吗?

  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两个必备条件。鄂人发〔2015〕38号文件规定,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不允许向前补缴,而是通过延长缴费的方式,在累计缴费满15年时办理退休手续后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

  八、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凡具有我市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在本人户籍地(行政区、开发区、经济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九、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分男女,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十、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时间有何规定?待遇领取人员如何完成个人认证?

  答: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一个年度内须完成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领取养老保险供养亲属待遇的人员每半年须完成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待遇领取资格个人认证方式主要有三种:1.支付宝自助认证(首选)。搜索“湖北智慧人社”小程序,在“资格认证”板块选择对应险种,根据提示进行本人自助认证或代亲友认证。

  2.微信自助认证。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北12333”,点击下方“微服务”,进入“服务大厅”,在“资格认证”板块选择对应险种,输入待遇领取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根据提示进行本人自助认证或代亲友认证。

  3.现场认证。待遇领取人员可就近到鄂州市就业社保中心、华容区、梁子湖区及葛店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进行现场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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