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4.贫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
5.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6.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
7.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
8.戒毒康复人员;
9.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
培训对象年龄规定:
就业创业培训对象应为年满16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年龄不设上限, 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按实际年龄掌握)。
重点群体参加培训享受生活费补贴的规定:
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按规定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取得证书后,按规定给予培训期间的生活费补助,直接发放到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
申请地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定点培训机构。
报名地址:华容区图书馆2楼
联系电话:027-60586727
定点职业培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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