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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华容区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发改局 日期:2023-08-11

华容信用办〔20233

 

关于印发《华容区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华容区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华容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724

 

 

 

华容区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为争当鄂州构建省级重大战略核心承载区先锋队提供重要支撑,结合华容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华容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服务全中心工作,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扩展信用应用为主线,着力营造良好信用氛围,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信息共享应用,提升平台网站支撑服务能力。

1.提升信用平台服务能力。加大鄂州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应用,配合推进信用平台与各行业领域业务平台自动化互联共享,建立跨部门监管合作长效机制,拓展信用数据的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

2.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按照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着力提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管理信息的合规率、及时率,坚决杜绝瞒报、漏报,区信用办要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信息为重点,持续强化信用信息归集,推进信用信息量质双升。完善月度通报、季度评估工作机制,力争实现“双公示”信息错误率、迟报率、瞒报漏报率“三清零”(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规局、区税务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等单位)

3.加强信息安全保护。严格落实信息安全保护责任,规范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加强信用领域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定期开展信息安全审计和风险评估。贯彻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维护个人信息合法权益。完善信用网站内容审核发布机制,加强舆情监测。(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委网信办、区行政审批局等单位)

(二)完善信用制度体系,构建规范化标准化长效机制。

4.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要求,围绕信用信息归集、信用分级分类、联合奖惩、信用修复等内容,规范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5.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严格按照《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在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信息服务、防疫物资产品质量、扶贫脱贫、考试作弊、交通运输、骗取社会保险、法院判决不执行、金融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以“征信修复”“信用修复”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以及违法违规开展业务的行为,依法打击坚决整治征信、评级市场和信用服务领域乱象。(责任单位:区委文明办、区发改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委网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法院、区农行、区金融办等单位)

6.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排名。“营商环境质效年”为契机,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为导向,以信用监测各项指标提升为抓手,开展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提升行动,对标对表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指导培训,打造招商引资的“金字招牌”。(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法院、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区应急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文旅局、区交通局、区卫健局、区农行、区供电公司、葛华自来水公司、葛华天然气等单位)

(三)拓展信用应用场景,提升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7.拓展信用场景应用。在多行业领域探索开展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制定“信易医”“信易办”“信易停”“信易+教育”“信易+物业”等市场化、社会化守信激励措施,实现医疗、养老、教育、家政、旅游、购物等领域应用场景落地,充分发挥信用信息惠民助企作用。责任单位:卫健局、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人社局、区行政审批局、团区委、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

8.加快数字化信用金融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信用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归集涉企信用信息的通知》,完善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措施,及时、准确、完整、安全共享水电气、纳税、不动产、科技研发等涉企信息。做好“信易贷”平台推广应用和延伸辐射,探索建立联合预授信模型,推动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支持力度以及增加平台注册的企业数量,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供电公司、葛华自来水公司、葛华天然气等单位

9.实做好省级试点改革事项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依托市信用平台及“信易贷平台”,让更多信用主体享受到“守信带来的红利”、诚信成为每个信用主体的“可变现资产”。(责任单位:区发改经信局、区金融办、)

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全面构建新型监管机制。

10.积极推广信用承诺制。推动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广泛适用信用承诺制,深化信用承诺和承诺履行信息的应用,对做出信用承诺的守信主体实施减材料、减时限以及容缺办理等便利政策。健全完善告知承诺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共享和公示工作机制,加大承诺履行信息向市信用平台的归集力度,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健全信用承诺闭环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1.强化信用风险识别。构建以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基础、以行业信用评价为重点的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依据评价结果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完善信用评价数据和结果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依规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重大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以及财政资金和项目支持、科研项目管理等方面,严格落实信用信息查询规定,有效防范识别信用风险,为项目谋划审慎决策提供参考。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2.提升信用监管效能。不断拓展信用监管应用领域,突出食品药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生态环保、价格、统计、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制度建设。强化信用承诺公示,提升政府审批服务效能。加强信用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跨部门一体协同监管等机制衔接配合,提高协同监管能力和综合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健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区应急局、区统计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消防大队等单位

13.依法依规开展联合奖惩工作。严格按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2年版)》,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对象嵌入政府部门的审批、监管、服务等业务流程,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逢办必查”,依法依规推进严重失信主体的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联合惩戒,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发起响应、信息推送、执行反馈、统计分析动态协同工作格局。责任单位:法院、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税务局等单位)

14.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根据《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不断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各行政处罚作出单位要主动告知被处罚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即将被公示的网站、修复流程以及修复时所需要提供的资料,公示到期后要主动提醒引导失信主体申请信用修复。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用修复工作,组织开展信用修复专题培训,确保全年内完成100%信用修复宣传覆盖,逐步提升企业诚信意识及水平。(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区自规局、区民政局、区消防大队等单位

(五)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助推营商环境最优化。

15.常态化开展政务诚信建设。推动重点领域政务信用承诺,建立信用承诺信息常态化归集机制。依托市信用平台,发挥政务诚信监测预警作用,不断提升各级各部门政务诚信建设水平。持续做好政府机构、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治理以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对相关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完善公务员录用、调任和政府组织的表彰奖励、评优评先等活动信用查询机制,依法依规核查或核实相关人选违法、违纪、违规以及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情况,查询结果作为干部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发改经信局、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察机关、区法院、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等单位

16.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格局。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通过强化科研诚信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质量和品牌信用建设、完善流通分配等环节信用制度,打造诚信消费投资环境,完善生态环保信用制度,加强各类主体信用建设,着力打通国内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责任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六)加强诚信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17.持续开展诚信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将诚信教育贯穿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全过程,利用“诚信建设万里行”“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着力开展青少年、企业家以及专业服务机构与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婚姻登记当事人等群体诚信教育。深入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鼓励各类媒体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深入报道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积极开展典型案例及优秀短视频评选,着力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浓厚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8.开展各类信用体系建设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全区信用培训和政策解读活动,提升社区、基层工作人员信用工作能力。邀请信用体系建设权威专家、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同志以专题授课等形式对信用体系建设的方向、措施、意义以及国家安排部署、考核评比标准进行集中培训。同时,各部门要在日常学习管理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针对企业失信主体,定期组织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引导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修复,提升自身诚信水平。责任单位: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要将信用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工作目标,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强安全保护。严格落实信息安全保护责任,规范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加强信用领域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管理。贯彻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维护个人信息合法权益。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纳入平安建设等考核,细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内容,规范考核程序,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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