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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莲湖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园统一评价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2-09-05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正在组织开展《红莲湖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园统一评价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地点及范围:红莲湖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园位于鄂州市红莲湖新区的西北部红莲湖新区位于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境内规划范围为北至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接壤地带,南至高新六路,西至未来二路延长线,东至未来三路——脉岭南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04.87公顷。

规划期限:2020-2035年。规划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功能目标及定位:规划将产业园定位为科创引领、产业赋能、生态优越的“武鄂同城桥头堡,‘三生三创’示范区”。集聚“产、居、服”功能一体,产城人融合的创研园区、乐活住区、服务社区。

规划功能结构:划形成“一带两心,三轴六区”的功能结构。一带指联系南北的综合服务带;两心指综合服务核心以及创新门户核心;两轴指未来三路发展轴以及高新四路发展轴;六区指生态景观区、数芯智造区、南北创智生活区、数信智造区、配套服务区。

园区产业发展规划:选择数字产业、集成电路、通信电子三大产业作为园区产业发展方向,构建“1大主导产业,2大重点产业,3大服务支撑产业”的产业体系。

二、园区生态环境现状与存在问题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2021年鄂州市华容区PM2.5PM10的年评价指标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因此,华容区还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加强大气污染控制,防止环境空气质量变差。

根据规划区域及周边2022年6月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限值要求。各监测点氨、甲苯、二甲苯、氯化氢、硫酸雾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氟化物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附录A参考浓度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鄂州市环境质量报告书》《武汉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16年-2020年鄂州境内梧桐湖出现总氮、总磷、CODcr、氨氮超标现象,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武汉境内梧桐湖2016-2017年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但2018-2021年不能达到Ⅲ类标准。

根据2022年6月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大方处水塘监测断面各项指标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超标,高新六路与未来三路交叉口处水渠监测断面各项指标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粪大肠菌群超标,其它各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体水质标准。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粪大肠菌群超标原因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农业种植污染等导致超标。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规划区域2022年6月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规划区各地下水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4、噪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规划区域2022年6月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规划区域内各噪声监测点昼、夜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应标准要求。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规划区域2022年6月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土壤监测结果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农林用地土壤监测结果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风险筛选值的要求,规划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6、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内植物物种较为丰富,有大量适应于本地土壤和水热条件的乡土物种,它们抗性强,能够适应各种异质性较强的生境,许多种类还有较高的食用价值、绿化观赏价值和环境改善功能,有良好的开发利用潜力。同多种多样的针阔叶林和灌草地相比,评价区的沼泽水生植被类型较少,物种多样性偏低,整个生态系统比较脆弱。在后期建设中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滨水湿地植被,以利于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随着评价区大面积土地被逐步开发,绿地面积将逐渐减少,林地植被类型少,结构较单一,结构较复杂的复层林在评价区十分稀少。这对规划区后期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十分不利。在后期建设中,需要适当保留并利用好规划地块中多种多样的经济林,丰富其物种多样性水平,增补绿量,强化其生态调节功能;同时尽可能保护和利用好当前残存的珍贵复层林(如中份村郑家畈路边的刺槐+珊瑚朴林等),促进园区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7、园区存在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

1)地表水水质超标:近两年梧桐湖水质均处于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超标状态,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解决方案:应控制入湖流域的水污染物,尤其是总氮、总磷污染源的排放。严格落实《鄂州市华容区水体达标方案(2019-2030)》、水十条及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专项整治任务,要加强区域内水污染管控,通过源头控制、新建湖滨带、新建前置库、新建人工湿地、连通流域水系(新建梁子湖-梧桐湖连通工程、梧桐湖-红莲湖连通工程)等途径加大湖泊流域的治理,以避免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恶化。在区域环境质量达标前,规划区域新增COD、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排放,需在区域现有企业中可用于总量调剂主要污染物削减量中倍量置换。

2)环境空气不达标:近几年华容区出现PM10PM2.5O3超标,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要求

解决方案:需严格落实气十条、《鄂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强化工业废气污染治理,大力推进城市蓝天工程,加强交通大气污染控制,以避免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恶化。

3)供水不足:目前葛华水厂日均供水量约为7.4万立方米/天,设计规模为10万立方米/天,能满足本评价区域2025年发展的用水需求,同时考虑到葛华水厂还需供给其他片区用水,供水可能会不足。

解决方案:葛华水厂加快扩建工程,以满足园区发展的用水需求。

4)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红莲湖污水处理厂现状处理规模为1.5万立方米/天,能满足本评价区域2025年污水处理需求,同时考虑到红莲湖污水处理厂还需收集其他片区污水处理,处理能力可能会不足。

解决方案:根据区域污水处理负荷情况,红莲湖污水处理厂适时启动扩建工程。建议对红莲湖污水厂尾水进行深度处理,处理后的尾水可作为城市再生水进行利用。

5)本评价区域道路系统正在完善,给水及污水管网未完整铺设。

解决方案:应加快规划范围内各类管网敷设工程建设进度。污水管网未建成或与污水处理厂未连通片区不得引入排放污水的企业;红莲湖污水厂扩容前,禁止引入高耗水企业。

 

三、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由预测结果可知,设定情景下,SO2NO2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VOCs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各敏感点处PM10叠加环境质量现状值后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超标,网格点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超标。根据预测结果,各情景下PM1024小时均值和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分别为0.59%和0.74%,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由于环境质量现状较高,因此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不断实施气十条,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施工及道路扬尘治理。采用清洁能源,削减大气污染物。产业园烟粉尘排放应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园区内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确需建设的建设项目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须由鄂州市内现有企业治理工程削减量中倍量替换。规划区废气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

1)面源影响

规划实施后,园区内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均能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散排现象将得到改善,但随着规划的实施,区域内工业企业及人口均会增加,污水及污染物排放量较现状均有所增加。经采取面源控制措施后,预计评价区域内的面源污染物将减少,从而实现减小对梧桐湖水质的负面影响。

2)对梧桐湖水质的影响

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域污水经市政管网收集后进入红莲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后经入湖渠道排入梧桐湖。本次评价引用《鄂州市红莲湖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预测结果:红莲湖污水处理厂一期规模1.5万立方米/天时,正常工况下,水质超标影响半径220m,超标面积0.152km2,占梧桐湖总面积的0.54%,在450m半径外水质可基本达到本底值,正常排放对梧桐湖总体水质影响不大;预测非正常工况下,水质超标影响半径280m,超标面积0.246km2,占梧桐湖面积的0.88%。因此,园区在引入项目时应充分考虑红莲湖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限制排水量大的项目引入,控制入驻企业排水量,提高用水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加大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同时必须对红莲湖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设施加强管理,确保运行正常及稳定达标排放,避免非正常排放的发生。在废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时,污水不得外排,必要时停产检修,以确保受纳水体不会受到更大的污染。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正常状态下,在采取防渗处理措施后,可控制污染物渗入地下对区域地下水的污染。为最大限度杜绝废水下渗对浅层地下水产生影响,园区开发建设时应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和制定完善的跟踪监测系统,最大程度上减小污染物对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

4、声环境影响

根据园区规划布局和土地利用方案,规划区噪声源主要包括工业生产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施工噪声。其中工业生产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和施工噪声影响较大。预计干道两侧噪声普遍超过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标准,规划区内道路路网也将成为区域的噪声污染廊道,对两侧敏感建筑将产生干扰影响,相邻环境为2类区时,昼间影响范围为130~150m,夜间影响范围为260~280m。规划实施过程中应根据道路交通污染特征加强管理并采取相应减噪措施,重点做好环境敏感点处的噪声污染控制。园区各企业通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等各项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基本不会对周边敏感目标产生影响。规划区内总体上采取居住和产业分区的方式;居民点、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与工业区之间均以道路或绿化隔离带相隔,因此在工业企业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并落实本评价提出的规划用地布局调整建议,规划区内工业企业基本不会对周边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5、土壤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后,产业园的建设将会给园区土地带来工业污染。集成电路、通信电子等产业类型企业的生产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大,可能会产生酸碱物质、高分子有机物等,若处理不当或发生事故时,将会给局部土壤环境带来一定影响。园区在建设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土壤环境影响。在园区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手段得当、可靠的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满足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6、固废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后,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各种工业生产及生活等,即主要包括各类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两大类。其中,工业固废又可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两类。另外,在规划区居民点搬迁、建设过程中还将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固体废物中有害物质通过释放到水体、土壤和大气中而进入环境,对环境造成影响,影响的程度取决于释放过程中污染物的转移量及其进入环境后的浓度。从规划主导产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种类及其成份分析,若不妥善处置,有可能对土壤、水体、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结合相似工业园的类比分析,只要建成完备的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及运输系统,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清运,产生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则园区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园区及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7、环境风险影响

1)物料泄漏对环境影响分析

物料的泄漏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储存过程中储存条件不当,引起包装破损而导致原辅材料泄漏;另一种是由于生产过程中,反应釜、储罐出现故障而导致反应液泄漏。无论何种泄漏,都会导致一次性大量化学物质的外溢。当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涉及易挥发化学物质时,一旦发生泄漏,将会有大量化学物质挥发至空气中,从而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因此,物料泄漏将对水体、土壤、局部大气均会产生不良影响,引起区域内人体的不适,建设单位应采取相应安全措施,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2)火灾、爆炸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火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散发出的热辐射,如果热辐射非常高可能引起其它易燃物质起火。此外,热辐射还会使有机体燃烧。而由燃烧产生的大气污染一般较小,从以往事故的监测及二氧化硫、烟尘排放量来看,对周围大气环境尚未形成较大的污染。火灾还会引起化学品的燃烧,产生有毒废气,火灾扑救及爆炸事故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消防用水,消防用水因含有大量化学物质,如直接排放,将对水体产生不良影响。

3)污水非正常排放风险

由于企业事故排放导致一些高浓度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引起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效果下降;或者废水处理设施(水泵等)发生故障等事故时,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受纳水体负荷造成冲击等;或者区域内污水管道发生破损,废水泄漏至周围地表水,影响土壤和地下水。一般污水处理厂内设置应急池,如发生事故排放,可排入应急池中,以避免对受纳水体负荷造成冲击。

8、生态环境影响

区域开发建设造成植被的彻底改观,原有的农业生态系统被人工生态系统(主要为园林绿化造景)所代替,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将产生较大影响:一是植被面积大为减少;其次植被结构有较大调整;三是物种损失严重,乡土物种所占比例锐减。所有的这些改变都将进一步的影响到当地的植物生产力及景观格局。在规划实施过程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并采取恢复和重建措施,控制工程建设影响范围,避免对施工区以外的植被进行破坏;维护当地生态系统结构的完整性,确保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治理动土破坏面,恢复植被,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和土壤侵蚀;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物生存环境。

四、规划拟采取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红莲湖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园应从源头控制园区废气污染物排放种类及规模,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对区域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同时,入驻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合理布局企业及厂区平面布置,优化环境防护距离设置,减小对周边敏感区的邻避效应。产业园应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及交通运输管理,减少汽车尾气排放。

2)地表水污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红莲湖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园应从源头控制园区水污染物排放种类及规模,对区域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加快规划区域污水管网建设进度,加强规划区域污水截留,提高区域污水收集率;适时扩建红莲湖污水处理厂,确保园区废水均能有效收集并集中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建议使用污水一体化设施及人工湿地等对红莲湖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处理,处理后的尾水可作为城市再生水进行利用。入驻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大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减小面源污染排放。加强面源污染控制,严格落实《鄂州市华容区水体达标方案(2019-2030)》、加快梁子湖水系连通工程的实施。

3)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红莲湖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园各入驻企业应严格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进行设计,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防控,防止地下水、土壤受到污染。园区应对规划区重点企业、敏感区等开展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严控监督防控,确保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可以满足区域质量底线要求。

4)噪声污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规划区域通过对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工业企业运营期噪声加强控制,从源头上选用低噪声设备,在传播途径上采取降噪隔声等措施,在临近敏感区合理调整噪声源布局等方式减少噪声污染,建议靠近武黄高速的规划居民区结合实际情况通过设置声屏障、安装隔声窗、加强绿化、改变临路第一排建筑用途等措施,从而确保区域声环境质量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5)固废污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红莲湖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园各入驻企业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进一步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特别是危险废物产生量。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由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外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相关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规划区域固体废物可以得到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置,排放量为零。

6)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修复措施建议

生态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加强宣传监督,开展截污控污工程,消减污染物排放量;在开发过程中,会面临土地占用、土壤环境扰动和侵蚀、植被破坏、野生动物生境扰动等问题。因此,在园区建设中应注意贯彻和谐共生、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原则,积极保护和优化本地区的生态环境,做好生态修复工作。规划对现状沟渠进行改道处理时,应注意构建自然形态的沟渠岸线,保障区域生态系统和景观结构的稳定。

7)风险防范措施建议

规划区主要环境风险事故有企业内物料储运过程中的泄漏,天然气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企业废水泄漏,危废未得到妥善处理以及园区辖区石油管道泄露等。

规划区应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和《省环保厅关于转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环办[2015]12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区域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园区应建立健全的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华容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衔接,建立企业、园区、华容区各负其责有序联动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根据规划进一步优化布局,对某些环境风险等级为较大和重大的项目应进行限制和禁止。风险装置设计位置要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点,必要时设置绿化隔离带。环境风险较大的单元或装置应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各企业在生产车间内部设置事故废水收集系统,一旦发生事故废水排放(如储罐破裂等),应尽量就近收集,将事故废水收入事故池,待进一步妥善处置;各企业内部各物料储存场所之间需相对隔离,有独立的围堰,以便在一种物料发生泄漏时能独立处置,避免引起连锁反应。合理规划危险品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应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和居民生活区;运输容器应采用安全性能优良的专用运输槽车,车上要配备必要的防毒面具和消防器材,防止事故发生。

此外,仪长石油管道迁改之前,产业园应协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有限公司、武汉输油处做好仪长石油长输管道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建立联防联控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规划总体符合上位规划和相关规划要求,功能布局、产业定位、产业结构与区域发展战略相符合。规划的实施具有广泛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对于促进华容区的转型升级及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规划区域在保持区域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充分采纳环境主管部门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建议,关注各项环境保护规划和措施的落实。根据资源环境、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定位及规划布局综合评价,本次规划总体可行。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要求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相关内容。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期限为:本公告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征求的范围为:规划区周边的居民和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包括: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对规划实施后的有利和不利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对减轻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及减缓污染影响措施的要求,对规划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议等。

、征求意见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表达您的意见。规划环评委托编制单位和规划环评单位将对公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情况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以认真采纳或回应。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示发布起十个工作日内。

委托单位与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

名称: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

联系人及电话:赵新华 13177392299

2)评价单位

名称:国基检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武昌区三道街16号兴昌产业园A区三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627032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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