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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指南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检测报告》

信息来源:区卫健局 日期:2021-08-10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检测报告》

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

申报条件

旅店、候车室、影视歌舞音乐厅、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住宿场所、游泳场所等需要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

审批部门

华容区卫生和健康局

设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

评价报告内容要求

1、检测依据;

2、空气质量、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游泳池水、布草、物表等检测报告;

3、检测结论。

工作时限

双方协商确定

收费依据及标准

市场调节价

工作流程

签订合同-收集资料或现场勘察-报告编制-修改完善-出具报告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7-60885101

办公地址:华容区华容镇楚藩大道359号

邮政编码436030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27-60885107

投诉地址:华容区华容镇楚藩大道3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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