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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交通管控和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华容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日期:2021-08-09

为更好统筹全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交通管控和运输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道路交通卡口设置。道路交通卡口主要设置在国省干道、农村公路及市界、区界点。每个道路交通卡口要按照道路管控安全规范执行,科学安全设置,设立停车检查温馨提示牌、停车提醒标志等标识物,做到安全醒目。禁止采取“一封了之”、以封路代替监测检查点、只封路不设点派员的简单应对方式。

二、抓好道路交通管控。各交通卡口要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要求,加强管控力度,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建立检查登记台账,逐车逐人测温、验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确保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对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第一时间向区防指报告。

三、切实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各交通卡口要统筹做好应对疫情防控应急需要、城市运行、民生服务和企业生产的各类物资和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确保交通运输畅通高效。

(一)防疫公务车辆、医疗救护车辆、消防、环卫、警车等特种车辆及保障城市运行的抢修工程等应急车辆在全区范围内无需测温、验码和核酸证明,直接通行。

(二)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医疗物资、生活物资的运输车辆在全区范围内经测温、验码和查验48小时内核酸证明合格后通行。

(三)企业生产物资和货物运输车辆在庙岭镇、临江乡、蒲团乡范围内经测温、验码和查验48小时内核酸证明合格后通行;在段店镇全域及华容镇集镇范围内集中于每天早3:00-7:00或晚19:00-24:00,经测温、验码和查验48小时内核酸证明合格后通行。

(四)一般社会车辆在段店镇全域及华容镇集镇范围内禁止通行;看病、就医等特殊情况,经所在村(社区)核实并报区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经测温、验码和查验48小时内核酸证明合格后通行(联系人:王新国;联系电话:13908683903)。一般社会车辆在庙岭镇、临江乡、蒲团乡范围内经测温、验码和查验48小时内核酸证明合格后通行。

(五)段店镇全域及华容镇集镇范围内“点对点”运送企业员工车辆须报区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经测温、验码和查验48小时内核酸证明合格后通行。(联系人:尹奇志;联系电话:13986404858)

区防指统筹在华容区人民医院、原段店镇人民政府大院各设1个核酸检测单检点,提供快速高效核酸检测,方便出行。

华容区人民医院检测点:联系人:陈愉;联系电话:18727877626

原段店镇人民政府大院检测点:联系人:夏文操;联系电话:18986405118

四、做实做优服务保障。各交通卡口要安排足够执勤力量,科学安排值守轮休,加强自我防护,保障执勤人员身体健康安全。要进一步规范卡口流程,根据车流情况优化管控方案,提高车辆通行效率。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耐心做好群众解释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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