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提升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力度,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根据中央、省、市相关要求,我区决定从2021年2月起,建立“村庄清洁日”制度,开展每月一次的“村庄清洁日”活动。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每月17日全天。
二、参加对象
包保联系行政村的区直机关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全体党员、全体村民。
三、活动内容
1.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杂物;
2.清理农村沟塘;
3.清洁农村厕所;
5.清扫农户庭院、乡村道路;
6.清除农业生产废弃物、违章广告和破损宣传标牌;
7.教育引导农民改变影响农村环境的不良习惯。
四、活动形式
各乡镇联系工作实际,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党支部主题党日、河湖长周末大清河、党员干部下沉基层等工作,以村为单位,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村庄清洁行动。区直部门要加强与乡镇对接沟通,积极参与“村庄清洁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