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区关于支持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
专项补助资金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支持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我区获得支持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专项补助资金315万元。为促进全区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经区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支持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专项补助资金拟发放情况予以公示:
一、全区规上服务业:(共35万元)
鄂州市华松汽车客运公司5万元
鄂州市华铭旅游客运公司5万元
鄂州市华联客运公司5万元
湖北腾达物流有限公司5万元
鄂州市华泰物流有限公司5万元
湖北长航港务有限公司5万元
湖北腾龙运输有限公司5万元
二、全区限上商贸服务业:(共30万元)
武汉恒大酒店有限公司8万元
鄂州市华容宾馆有限公司6万元
鄂州市菁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万元
鄂州市嘉创动力科技有限公司5万元
鄂州市华容区荣昌食品有限公司3万元
鄂州市弘亮建材有限公司3万元
三、全区运输服务业:(共8万元)
鄂州市顺安旅游客运有限公司3万元
鄂州市华洪汽车客运有限公司3万元
鄂州市华容区畅达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万元
四、全区成品油保供服务业:(共10万元)
华容中石油加油站4万元
华容中石化加油站5万元
庙岭高新四路加油站1万元
五、集镇农贸市场疫后恢复:(共100万元)
庙岭集贸市场15万元
华容大厂口集贸市场15万元
段店集贸市场40万元
临江集贸市场15万元
蒲团集贸市场15万元
六、其他服务行业疫后恢复:(共132万元)
由各乡镇制定分配方案统筹安排发放,其中:庙岭镇21万元,华容镇35万元,段店镇21万元,临江乡25万元,蒲团乡30万元。
华容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