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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区关于支持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专项补助资金公示

信息来源:华容区发改经信局 日期:2020-12-19

华容区关于支持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

专项补助资金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支持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我区获得支持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专项补助资金315万元。为促进全区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经区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支持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专项补助资金拟发放情况予以公示:

一、全区规上服务业:(共35万元)

鄂州市华松汽车客运公司5万元

鄂州市华铭旅游客运公司5万元

鄂州市华联客运公司5万元

湖北腾达物流有限公司5万元

鄂州市华泰物流有限公司5万元

湖北长航港务有限公司5万元

湖北腾龙运输有限公司5万元

二、全区限上商贸服务业:(共30万元)

武汉恒大酒店有限公司8万元

鄂州市华容宾馆有限公司6万元

鄂州市菁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万元

鄂州市嘉创动力科技有限公司5万元

鄂州市华容区荣昌食品有限公司3万元

鄂州市弘亮建材有限公司3万元

三、全区运输服务业:(共8万元)

鄂州市顺安旅游客运有限公司3万元

鄂州市华洪汽车客运有限公司3万元

鄂州市华容区畅达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万元

四、全区成品油保供服务业:(共10万元)

华容中石油加油站4万元

华容中石化加油站5万元

庙岭高新四路加油站1万元

五、集镇农贸市场疫后恢复:(共100万元)

庙岭集贸市场15万元

华容大厂口集贸市场15万元

段店集贸市场40万元

临江集贸市场15万元

蒲团集贸市场15万元

六、其他服务行业疫后恢复:(共132万元)

由各乡镇制定分配方案统筹安排发放,其中:庙岭镇21万元,华容镇35万元,段店镇21万元,临江乡25万元,蒲团乡30万元。

 

华容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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