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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医保局 日期:2020-01-02

乡镇人民政府,区直相关单位:

进一步完善我区基本医疗保障机制,构建医保全覆盖、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的保障网络,现就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政府下达我的目标任务及专项工作要求,我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扩面征缴目标任务为14万人(分乡镇征缴任务见附表)

二、筹资标准和时间

(一)筹资标准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费用由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组成,个人筹资标准为25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520元/人。

(二)集中缴费及享受待遇时间

城乡居民和在校学生筹资工作于文件下发之日后启动至2020年2月28日结束。缴费参保人员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

集中缴费期结束后(2020年2月28日后),漏缴个人申请补缴的城乡居民,在按标准足额缴纳医保费后,自缴费之日起顺延三个月后才能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参保缴费

社区居民参保原则上所在社区办理居民个人参保登记缴费;农村居民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由所在村(组)办理居民个人参保登记缴费;在校学生、幼儿园(所)原则上以学校、园(所)为单位集中参保登记缴费。

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含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并按规定缴费的新生儿,可在其父母任意一方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并免缴当年参保费用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新生儿父母未在省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可按规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

(四)资助缴费

特殊群体参保,严格按照先农村贫困人口,后城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农村独女户的顺序依次登记核定

农村贫困人口中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个人由政府全额资助,其他人员按照200元标准由当地政府给予定额参保补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重度残疾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由各级财政和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部门按照相应分担比例共同全额资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由市卫生健康部门全额资助;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由属地政府给予50%资助。

同一人员同时符合多种资助缴费政策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资助,不得重复资助。

三、责任分工

(一)乡镇人民政府是医保扩面征缴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参保任务下达、宣传发动、保费征缴、运行保障等工作。各村(社区是医保扩面征缴工作的落实主体,负责做好组织动员、登记录入、代征保费、信息核定等工作。

(二)税务部门负责全城乡居民费征收工作,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征收期间应当每个乡镇明确1名工作人员承担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三)医疗保障部门负责负责城乡居民参保的综合管理、政策制定工作,做好相关信息的比对和清理工作,实现与税务部门的系统对接、信息对接。负责落实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资助政策。

(四)人社部门负责做好参保信息网络系统的管理维护、参保登记、信息录入等工作,并与税务、医保等部门协调做好系统对接、保费收缴、信息等工作。

(五)公安部门负责提供分乡镇、分村户籍人口信息花名册。内容包括乡镇、村、组或自然湾、户主及家庭成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六)卫健部门负责做好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一是核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身份,落实其参保个人缴费资助和特殊待遇补助政策,应于12月10日前完成2020年农村独女户登记核定缴费工作;二是督导各乡镇卫生院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贫困户、低保、重残等特殊缴费群体的医保信息录入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城市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及未成年人身份认定,应于10月30日前完成登记核定工作定期及时向医保部门提供动态变化基础数据残联负责认定丧失劳动力的残疾人身份工作并落实其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应于11月20日前完成2020年度重残人员登记核定工作

(八)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做好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参保身份认定及缴费资助政策落实工作。

(九)扶贫部门负责认定精准扶贫农村贫困人口的身份,应于10月30日前完成2020年度精准扶贫对象的核定登记缴费工作,定期及时向医保部门提供动态变化基础数据。

)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配合做好学生(幼儿)参保登记缴费工作。

(十一)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财政补助资金,按征收总额的一定比例安排征收经费,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基金监督工作。

(十二)卫健、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扶贫、残联等部门应在2019年11月1日、2020年元月30日前分两个批次向税务、医保部门传输特殊群体的完整准确信息,以便进行数据比对登记核定。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扩面征缴工作,确保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区税务局应建立征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精心安排部署明确具体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作,妥善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应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全村党员积极参与扩面征缴工作,引导村民参保缴费

(二)加大政策宣传。加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标语宣传,会议宣传、上门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政策引导城乡居民运用多元化的缴费方式参保缴费。

(三)严格督办考核。税务、人社、医保等部门应组建工作专班,加强对各乡镇、村(社区)参保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政府将对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在征缴期间内政策未宣传到位、征缴期间收取了个人医保费但未及时核定缴费、录入个人信息错误,以及造成特殊群体漏缴,导致群众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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