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2日下午5点左右,鄂州市华容区宏光建材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清理浇注料罐漏灰维修作业时,维修人员在返回地面途中突发疾病不慎摔下,造成1人死亡的安全事故。
事故发生后,华容区政府立即组织区发改局、区纪委监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会等单位组成宏光建材制品有限责任公司“10.12”安全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了2名安全专家一起参加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经调查取证,召开事故分析会,形成了《鄂州市华容区宏光建材制品有限责任公司“10.12”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呈报华容区人民政府批复。2020年5月20日,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本起事故调查结果,根据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本起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意外事故。
依据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第七条之规定,不予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现对该事故统计提出核销建议,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2日—2020年5月28日。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该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可来信、来电反映。
受理单位:华容区应急管理局
受 理 人:魏玄
联系电话:0711-3587918
华容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