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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区大头海、彭泊湖、南迹湖等17个湖泊保护规划审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区水务局 日期:2018-12-07

 

倒口湖保护规划审批前公示

 

一、自然概况

倒口湖位于华容区临江乡耙铺村,倒口湖列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面积0.078km2,岸线长度为1.3km,流域面积0.63km2。倒口湖出流排入马桥港。

二、水功能区划

倒口湖现状主要功能为农业灌溉和洪水调蓄,至2020年,倒口湖水体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Ⅳ类标准及以上;至2030年,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Ⅲ类标准及以上。

三、保护范围

倒口湖设计洪水位为20.00m,沿湖岸线外扩50m或至周边建筑物边线(取小值)作为倒口湖的湖泊保护区,面积约为0.14km2;将保护区向外延升到公路、环湖绿道以及商业区交界处的面积作为湖泊控制区,面积约为0.86km2

四、防洪排涝标准

根据《鄂州市湖泊保护总体规划》以及《梁子湖流域水利综合治理规划》确定倒口湖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五、生态水位

采用最低年平均水位16.62m作为倒口湖生态水位。

六、湖泊管理

实行湖长负责制,建立湖泊保护经费投入机制,建立湖泊保护协调沟通机制,建立湖泊保护管理监督机制。
 

此次公示期为10天,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以实名向华容区水务水产局反映,联系电话:3597538。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组织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

 

 



华容区斧塘湖、上塘湖保护规划
审批前公示

 

一、自然概况

斧塘湖又名甫塘湖,位于鄂州市华容区东北部的段店镇中湾村。斧塘湖流域面积3.1km2,列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面积0.22km2

上塘湖又名“上湖”,地处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上湖村。湖流域面积约7.9km2,列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面积为0.75km2

二、水功能区划

上塘湖、斧塘湖具有洪水调蓄、农业灌溉、生态养殖等多项功能。

斧塘湖经斧塘湖港排入长江,根据《鄂州市地表水功能区划(修编)》,斧塘湖入长江处属于长江武汉鄂州—黄州保留区,水质管理目标为类。

上塘湖目前尚未划定水功能分区,综合考虑流域内社会经济现状与发展规划以及长江武汉鄂州—黄州保留区水质要求,本次规划拟定上塘湖水质管理目标为类。

三、保护范围

斧塘湖设计洪水位为20.24m,沿湖岸线外扩50m或至周边建筑物边线(取小值)作为斧塘湖的湖泊保护区,面积约为0.42km2;将保护区向外延升到公路、环湖绿道以及商业区交界处的面积作为湖泊控制区,面积约为2.0km2

上塘湖湖泊保护区范围对应岸线长度为12.4km,面积共计2.0km2。按照湖泊保护区边界外扩500m划定湖泊控制区,若500m超出上塘湖流域范围,则依照流域边界划定控制区。上塘湖控制区面积共计5.56km2湖泊控制区岸线长度共计9.7km。

四、防洪排涝标准

根据《鄂州市湖泊保护总体规划》,斧塘湖、上塘湖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五、生态水位

采用最低年平均水位18.2m作为斧塘湖的生态水位,采用最低年平均水位17.12m作为上塘湖生态水位。

六、湖泊管理

实行湖长负责制,建立湖泊保护经费投入机制,建立湖泊保护协调沟通机制,建立湖泊保护管理监督机制。
 

此次公示期为10天,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以实名向华容区水务水产局反映,联系电话:3597538。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组织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

 

 



华容区庙岭镇大头海、古田堰保护规划
审批前公示

 

一、自然概况

大头海位于华容区庙岭镇吴力村,流域面积9.70km2列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面积1.08km2。古田堰属鸭儿湖水系,位于华容区庙岭镇吴力村。湖泊流域面积1.30km2,正常水位17.85m,列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面积0.13km2,蓄水量约60万m3

二、水功能区划

至2020年,大头海水体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Ⅳ类标准及以上,至2030年,大头海与古田堰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Ⅲ类标准及以上。

三、保护范围

沿湖岸线外扩50m或至周边建筑物边线(取小值)作为湖泊保护区,大头海湖泊保护区面积约为1.87km2,古田堰湖泊保护区面积为0.99km2。将保护区向外延升到公路、环湖绿道以及商业区交界处的面积作为湖泊控制区,大头海湖泊控制区面积约为3.98km2,古田堰的湖泊控制区面积为3.81km2

四、防洪排涝标准

根据《鄂州市湖泊保护总体规划》,确定大头海、古田堰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五、生态水位

采用常年最低水位16.5m作为大头海、古田堰的生态水位。

六、湖泊管理

建立湖泊保护联动机制,建立湖泊保护协调沟通机制,建立湖泊保护管理监督机制,建立湖泊保护经费投入机制,加强湖泊监测、巡查制度,建立湖泊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强湖泊保护宣传教育。
 
 

 

此次公示期为10天,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以实名向华容区水务水产局反映,联系电话:3597538。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组织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



华容区南迹湖保护规划审批前公示

一、自然状况

南迹湖位于鄂州市华容区东北的段店镇,是长江冲积平原与南边垄岗地交接地带的河流拥塞湖,由南塘湖和七迹湖组成,故称南迹湖。南迹湖承雨面积43.6km2,列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面积5.53km2

二、水功能区划

湖泊主要功能为洪水调蓄、水产养殖、农业灌溉,兼有水质净化。至2020年,南迹湖流域水体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Ⅳ类标准及以上;至2030年,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Ⅲ类标准及以上。
 
三、保护范围

根据《鄂州市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取20.24m作为南迹湖的设计洪水位。按照设计洪水位线后退不少于50米划定湖泊保护区线,局部根据城市规划中土地利用规划的生态绿地范围适当扩大后退距离,南迹湖湖泊保护区为9.4km2。按照湖泊保护区边界外扩500m划定控制区线,若500m超出南迹湖流域范围,则依照流域边界划定湖泊控制区,南迹湖湖泊控制区面积为22.1km2

四、防洪排涝标准

根据《鄂州市华容区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南迹湖防洪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

五、生态水位

根据南迹湖的实际情况,采用功能法计算出南迹湖的生态水位为18.0m。

六、湖泊管理

建立湖泊保护联动机制,建立湖泊保护经费投入机制,建立湖泊保护协调沟通机制,建立湖泊保护管理监督机制,加强湖泊监测、巡查制度,建立湖泊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强湖泊保护宣传教育。
 

此次公示期为10天,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以实名向华容区水务水产局反映,联系电话:3597538。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组织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



华容区彭泊湖保护规划
审批前公示

 

一、自然概况

彭泊湖又名彭北湖,位于鄂州市华容区北部的华容镇芦花村。彭泊湖来水主要为天然降水,降雨经产、汇流进入彭泊湖,经湖泊调蓄后由彭泊湖港入长江,彭泊湖港由彭北闸控制。流域面积2.9km2,列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面积0.39km2

二、水功能区划

主要功能为洪水调蓄、水产养殖、农业灌溉,兼有水质净化。至2020年,彭泊湖水体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Ⅳ类标准及以上,至2030年,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Ⅲ类标准及以上。

三、保护范围

彭泊湖设计洪水位为20.24m,沿湖岸线外扩50m或至周边建筑物边线(取小值)作为彭泊湖的湖泊保护区,面积约为0.84km 2 ;将保护区向外延升到公路、环湖绿道以及商业区交界处的面积作为湖泊控制区,面积约为4.16km 2
 
四、防洪排涝标准

根据《鄂州市华容区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彭泊湖防洪排涝标准为50年一遇。

五、生态水位

采用天然水位资料法计算湖泊生态水位,即将天然情况下湖泊多年最低水位作为生态水位,根据收集到的湖泊多年最低水位彭泊湖的生态水位为17.83m。

六、湖泊管理

落实了“湖长”责任制。建立湖泊保护联动机制, 建立湖泊保护经费投入机制 建立湖泊保护协调沟通机制 建立湖泊保护管理监督机制 ,加强湖泊监测、巡查制度,建立湖泊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强湖泊保护宣传教育。
 

此次公示期为10天,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以实名向华容区水务水产局反映,联系电话:3597538。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组织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

 

 



华容区四海湖保护规划
审批前公示

 

一、自然概况

四海湖位于华容区蒲团乡,系鸭儿湖水系,历史上与五四湖连在一起,现四海湖被西大堤分割。四海湖列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面积3.89km2

二、水功能区划

四海湖具有洪水调蓄、农业灌溉、水产养殖等多项功能。至2020年,四海湖水体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Ⅳ类标准及以上。至2030年,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Ⅲ类标准及以上。

三、保护范围

四海湖“蓝线”划定依据的设计洪水位取20.00m(吴淞高程,黄海高程为18.04m)。 原则上按照 “蓝线”向陆域后退不少于50m划定湖泊“绿线”,四海湖“绿线”保护区全长约23.7km,湖泊保护区(“绿线”范围内)面积共计6.65km 2 。湖泊控制区“绿线”后退500m划定湖泊“灰线”,四海湖“灰线”范围内控制面积共计14.9km 2 ,湖泊控制区岸线长度共计16.6km。
 
四、防洪排涝标准

根据《鄂州市华容区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四海湖整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五、生态水位

根据《梁子湖水利综合治理规划》和四海湖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实际,采用17.00m作为四海湖的生态水位。

六、湖泊管理

建立湖泊保护联动机制, 建立湖泊保护经费投入机制 建立湖泊保护协调沟通机制 建立湖泊保护管理监督机制
 

此次公示期为10天,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以实名向华容区水务水产局反映,联系电话:3597538。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组织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

 

 



华容区余湖保护规划
审批前公示

 

一、自然概况

余湖位于华容区,湖区北面为临江乡崔汤村,南面为蒲团乡上倪村,余湖流域面积18.00km2。正常蓄水位18.00m下,相应水面面积1.71km2,相应湖容1809万m3

二、水功能区划

余湖主要功能为调蓄、灌溉及水产养殖。至2020年,余湖水体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Ⅳ类标准及以上。至2030年,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Ⅲ类标准及以上。

三、保护范围

按照设计洪水位线向陆域后退不少于50米划定湖泊保护区, 余湖保护区岸线长度14.6km, 湖泊保护区面积共计2.15km 2 。按照湖泊保护区边界外扩500m划定湖泊控制区,余湖控制区范围内控制面积共计6.21km 2
 
四、防洪排涝标准

根据《鄂州市华容区湖泊保护总体规划》,余湖整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五、生态水位

采用最低年平均水位16.8m作为余湖生态水位。

六、湖泊管理

落实“湖长”责任制, 建立湖泊保护经费投入机制 建立湖泊保护协调沟通机制 建立湖泊保护管理监督机制
 

此次公示期为10天,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以实名向华容区水务水产局反映,联系电话:3597538。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组织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

 

 



华容区蒲团乡湖泊保护规划
审批前公示

 

一、自然概况

瓜圻湖位于鄂州市华容区蒲团乡瓜圻村和横山村。瓜圻湖流域面积10.8km2,湖泊面积1.20km2(正常水位15.9m,吴淞高程),蓄水量560万m3左右。

夏岸湖位于华容区蒲团乡何桥村,属上鸭儿湖水系的一部分。现状湖泊面积约0.07km2,规划湖泊面积为0.27km2,流域面积3.2km2,岸线长度约为2.03km。

吴家大湖现状湖泊面积约0.23km2,《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湖泊面积为0.41km2,流域面积5.1km2,岸线长度约为5.56km,位于华容区蒲团乡何桥村。

石头塘位于鄂州市蒲团乡小港村和长港镇西沟村,流域面积8.40km2,现状湖泊面积0.85km2

梅家垱位于鄂州市华容区蒲团乡小庙村,流域面积2.9km2,梅家垱属鸭儿湖水系的一部分,水面面积0.24km2

断塘湖又名断肠湖,湖泊面积约0.53km2,流域面积6.4km2,保证水位为20m(吴淞高程),位于华容区蒲团乡大庙村。

安陆塘位于鄂州市华容区蒲团乡何桥村,流域面积7.8km2,属上鸭儿湖水系的一部分,安陆塘原水面面积0.51km2,湖泊现状已无自然湖面,岸线被破坏,湖泊边界不清。

二、水功能区划

蒲团乡湖泊主要功能为洪水调蓄、水产养殖、农业灌溉,兼有水质净化。至2020年,蒲团乡湖泊水体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Ⅳ类标准及以上。至2030年,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Ⅲ类标准及以上。

三、保护范围

根据《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湖泊设计洪水位以外不少于50m的区域划为湖泊保护区。采用设计洪水位线外扩50m划为其湖泊保护区范围。蒲团乡瓜圻湖、夏岸湖、吴家大湖、石头塘、梅家垱、断塘湖和安陆塘湖泊保护区面积为5.41km2、0.49km21.07km22.75km2、0.35km2、0.65km2、0.7km2。将湖泊保护区边界线外扩500m作为湖泊控制区。蒲团乡瓜圻湖、夏岸湖、吴家大湖、石头塘、梅家垱、断塘湖和安陆塘湖泊控制区面积为10.8km2、2.8km22.77km28.34km2、2.19km2、3.33km2、1.2km2

四、防洪排涝标准

根据《鄂州市华容区湖泊保护总体规划》,蒲团乡湖泊整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五、生态水位

瓜圻湖、石头塘、吴家大湖采用17.00m作为湖泊生态水位,上述蒲团乡的其它湖泊采用最低年平均水位16.5m作为湖泊的生态水位。

六、湖泊管理

实行湖长负责制,建立湖泊保护经费投入机制,建立湖泊保护协调沟通机制,建立湖泊保护管理监督机制。
 

此次公示期为10天,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以实名向华容区水务水产局反映,联系电话:3597538。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组织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

 

 



华容区马桥湖保护规划
审批前公示

 

一、自然概况

马桥湖位于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临江乡、段店镇境内,水面面积1.43km2,湖滨岸线长度16.67km。正常水位18.00m(吴淞高程)下,湖泊流域面积15.1km2,相应湖容145.8万m3

二、水功能区划

马桥湖主要功能为洪水调蓄、生态养殖、农业灌溉,兼有水质净化。至2020年,马桥湖水体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Ⅳ类标准及以上。至2030年,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Ⅲ类标准及以上。

三、保护范围

按照湖泊设计洪水位向陆域后退不少于50m划定湖泊保护区, 马桥湖保护区岸线全长约19.1km, 保护区面积为2.93km 2 。按照湖泊保护区边界外扩500m划定湖泊控制区,马桥湖控制区面积为9.97km 2。
 
四、防洪排涝标准

根据《鄂州市华容区湖泊保护总体规划》,马桥湖整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五、生态水位

采用最低年平均水位16.5m作为马桥湖的生态水位。

六、湖泊管理

建立湖长负责制。建立湖泊保护经费投入机制。建立湖泊保护协调沟通机制。建立湖泊保护管理监督机制。

 


    此次公示期为
10天,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以实名向华容区水务水产局反映,联系电话: 3597538 。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组织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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