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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第二批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结余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乡村振兴局 日期:2022-07-05

各乡镇人民政府红莲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区直相关部门:

2022年第二批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结余资金安排计划,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规模

2022年第二批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结余资金共计668.79万元,分别用于基础设施类、产业发展类等共计17个项目(详见附件)。

二、管理要求

(一)明确责任。衔接项目由实施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验收及报账等工作。行业部门要制订统一的实施标准、并按全区统一的报账程序(资料)报账按照“谁用钱、谁负责、谁报账”的原则,行业主管部门是报账责任主体,落实衔接资金区级报账制有关要求。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华容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二)项目公开。项目要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做到实施前、实施后双公示,区、乡镇、村三级公示。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区级公示公开,区直部门负责本部门实施的项目公示公开;乡镇乡村振兴办负责乡镇级公示公开,村委会负责本村项目公示公开。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负责人、监督举报电话等。各有关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做好跟踪检查、监督、审计、验收等环节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三)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本次资金安排计划,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按照建设计划迅速开工建设。

 

附件:华容区2022年第二批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结余资金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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