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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厕所管理和粪污管控的通告(16号)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0-28986 发文字号: 16号 发文日期: 2020年02月22日
发文单位: 华容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27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关于加强农村厕所管理和粪污管控的通告

16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防指关于加强农村厕所管理和粪污管控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60号)精神,强化全区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有效控制新冠肺炎传播源,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现就加强农村厕所管理和粪污管控通告如下:

一、各乡镇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每日清扫自家厕所,督促做好集镇和农村公厕清扫,做到地面不见存水、便器不见残粪。

二、有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的农户,厕所应专户专用,使用的便器、手盆等可用84消毒液消毒后,用水冲洗干净再使用;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尿液和粪便应单独收集后加入漂白粉、生石灰等覆盖消毒,静置2小时后再倒入厕所;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手纸应密封包装、集中收集后挖坑深埋并覆盖生石灰处理;纸篓可用84消毒液消毒后再使用。使用旱厕的农户,应及时用土覆盖粪便。

三、在疫情防控期间,农户尽量少用或不用公厕,如公厕应佩戴口罩。农村公厕、户厕应勤通风,如厕后应勤洗手。

四、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少掏和转运厕所粪污。有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的农户,其使用公厕和户厕化粪池(坑)应密封,设置警示标牌,禁止人员靠近。

五、疫情防控期间产生的粪水不得用于蔬菜施肥等农作物生产活动。疫情应急响应解除后,不得随意倾倒或直接排放粪污,未经处理或处理达不到无害化要求的粪污不得还田。

六、各乡镇要把农村厕所管理和粪污管控纳入农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内容,迅速宣传到位、安排到位、落实到位。

 

 

 

     华容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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