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华容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8-00306 发文字号: 华容政办函〔2018〕25号 发文日期: 2018年08月29日
发文单位: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29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18年08月29日 失效日期: 2100年01月01日

华容政办〔201825

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华容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

小组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鄂州政发〔2018〕5号)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华容政发[2018]1号)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华容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长: 波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汪细池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长:张小华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

周细俭 区统计局局长

员:汪红枫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葛 亮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新启 区财政局局长

陈敬国 区编办主任

严 平 区经发局负责人

王建新 区民政局局长

夏海锋 区司法局局长

万中华 区人社局局长

叶运强 区教育局负责人

刘合堂 区国土分局局长

姜国平 区住建局局长

杨全安 区交通局局长

鲁水银 区文体局局长

汪冬英 区卫计局局长

叶新文 区税务局局长

张本顺 区工商分局局长

吴拥军 区统计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议定事项,加强与乡镇、新区和区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周细俭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时,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华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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