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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0-28979 发文字号: 华容政办函〔2020〕41号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23日
发文单位: 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3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近年来,通过推广实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有效缓解了低收入农民因病、因灾或因意外事故返贫,对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充分发挥保险行业优势,现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将深入推进全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以下简称“农小保”)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切实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按照鄂州金办发〔2020〕4号文件要求,2021年全区“农小保”参保率达到70%以上。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引导。各乡镇政府要为开展“农小保”工作搭建平台,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在坚持群众自愿参保的前提下,积极动员引导群众参保。

(二)同步推进。为使“农小保”与城乡居民医保形成有益补充机制,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农小保”可与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同步推进。同时要保证均衡发展,不断提高参保覆盖率。缴费方式可采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同步收费、全区乡镇村组统保、乡镇村组定额补贴三种缴费方式。

(三)普惠办理。全市凡出生满28天,身体健康的农村居民均可参保,保险期限一年,每人每年保费30元(每人每年限购1份)。赔付标准为:被保险人每人每年基本保额25900元。其中,意外伤害身故、致残保额(最高)20000元,疾病身故保额(最高)5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额5400元(每人每天30元,一年内最高补贴180天)。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加强督促指导,对乡镇村工作进度情况及时掌握、及时协调,中国人寿华容支公司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提供工作支持和业务指导。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也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配合中国人寿华容区支公司做好政策宣传、承保缴费等工作;各村要配合中国人寿建好服务队伍,协助推进“农小保”工作。区医疗保障局要将“农小保”作为新农合的重要补充产品进行推广;区扶贫办要把此项工作纳入脱贫攻坚督查的重要内容,支持乡镇村精准扶贫人员统保,跟踪督办;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城乡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残疾退伍军人等低收入人群参保;中国人寿华容区支公司要健全承保、报案、理赔“一条龙”服务体系,进一步简化理赔程序,压缩办事时限,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保险服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乡镇政府和中国人寿华容区支公司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动员,着力营造保险服务“三农”、惠及民生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群众对“农小保”的认同感,使群众乐于接受、自愿购买,扩大“农小保”的参保覆盖面,确保2021年元月1日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四)强化管理服务。中国人寿华容区支公司要进一步健全保险服务网络,完善村民保险理赔工作对接机制,实现承保办理、报案、理赔一条龙服务。充分发挥资金、技术和网点优势,简化工作流程,开辟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水平,并定期向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农小保”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2021年度各乡镇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任务分解表》

 

华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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