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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民政领域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

解读单位: 湖北省民政厅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文日期: 2020年12月16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湖北省民政厅 关联政策: 363914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民生、慈善事业、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履行民政职能,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征求了部分专家意见,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民政领域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 出台《意见》的背景和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慈善工作、志愿服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要创新我国慈善事业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事业;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为志愿服务搭建更多平台,更好发挥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提出一系列任务要求,将其纳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等国家重大战略之中。从发展过程来看,慈善工作原分属福利慈善和社会组织管理两项业务,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没有纳入民政部门的主体业务。2018年12月,民政部召开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推进会,要求加快推进民政领域社会工作发展。2019年5月,省民政厅成立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将有关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职能进行了整合,为统筹推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民政部门具体承担民生保障职责,对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的需求更大、更直接,而民政部门又是慈善社工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理应率先垂范,推进慈善社工工作与其它民政业务融合发展。《意见》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起草的。

  慈善工作能为民生保障提供更多的资金、物资支持,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理论、专业方法可以提升民政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而志愿服务工作可以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的补充。《意见》的出台是促进全省民政领域慈善社工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我们通过调研发现,虽然我省民政领域慈善社工事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绩,但仍存在发展思路不清晰,与民政其它业务融合不够,整合效益发挥不够等短板。《意见》有利于明确新时代慈善社工事业的发展定位,有利于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全面提升民政领域慈善社工事业发展水平,助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二、出台《意见》的过程和依据

  慈善社工工作发展过程中,存在三个层次的融合问题:第一个层次是慈善工作、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三项业务的融合发展;第二个层次是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与其它传统民政业务的融合发展问题;第三个层次是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在卫生、教育、司法等各个专业领域推动发展的问题。

  为制定该《意见》,我们做了大量的调研、论证和沟通协调工作,决定首先解决前两个层次的融合发展问题,在此基础上,再逐步推动第三个层次的融合发展问题。在起草的过程中,借鉴了兄弟省市在相关领域的有益经验,并结合我省实际,依据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起草了《意见》初稿。

  文件起草完成后,先后组织武汉、黄冈、蕲春等地同志、高校专家进行专题研讨座谈,征求意见后,对《意见》初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在厅门户网站上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审稿。11月26日,厅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送审稿,武汉大学教授慈勤英,武汉市泽霈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总干事吕莹参加了审议。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对以下3个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明确:

  (一)总体要求。全省民政系统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慈善事业、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以满足民政服务对象的美好生活需求为出发点,以促进慈善事业、志愿服务、社会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为落脚点,支持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慈善工作者、志愿者、社会工作者依法依规、有序参与民政领域相关服务工作,提升民政工作精细化、专业化水平,促进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省社会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二)推进融合发展。从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大机构建设力度、加大业务融合力度等三方面推进民政领域慈善社工事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方面,主要是鼓励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加大慈善社工工作培训力度、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支持社区工作者转化提升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加大机构建设力度方面,主要是发展慈善组织、促进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健康发展,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要有一家慈善组织、一家社工机构和一家志愿服务组织。在加大业务融合方面,主要是统筹推进社会救助、基层社会治理、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领域慈善社工事业发展。

  (三)工作要求。从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提供资金保障、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着力加强宣传工作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明确要求各地把推进民政领域慈善社工事业发展放在重要位置,理顺关系,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要持续加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包括彩票公益金在内的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等各类资金投入、整合力度;明确要以慈善公益项目、志愿服务项目、社会工作项目路演、大赛为平台,引导慈善组织结合实际给予优秀项目资金资助,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实施项目,鼓励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明确要积极营造关心、理解、支持民政领域慈善事业、志愿服务、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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