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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港现代物流园聚集示范区统一评价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2-09-05

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正在组织开展《江港现代物流园聚集示范区统一评价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范围:三江港现代物流园聚集示范区位于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位于三江港新区起步区,根据《鄂州市三江港新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2030年)》,三江港新区起步区规划范围北至鄂黄高速,南至规划路十七号路及华容南站,东至长江,西至武咸高速,总用地面积约64.05km2。此次对三江港新区起步区内三江港现代物流园聚集示范区开展统一评价,评价范围为16.24km2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3-2030年,其中:近期:2013-2020年,远期:2021-2030年。本次评价重点对远期(2022-2030年)时段进行评价。

功能定位:以临港产业主导,融合居住、工业、交通、商业服务、文化娱乐等方面功能,形成宜居宜业、多元融合的综合性新城。

规划空间结构:三江港新区起步区的空间结构为“三核五轴,四园四区”。本次三江港现代物流园聚集示范区区域统一评价范围包括四园中港口物流园(部分)、农产品及食品加工园(部分)、高端装备制造园(部分),以及四区中的健康养老生活区(部分)和现代生活区(部分)。

二、园区生态环境现状与存在问题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2021年鄂州市华容区PM2.5PM10的年评价指标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因此,华容区还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加强大气污染控制,防止环境空气质量变差。本次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各监测点TSP和苯并[a]芘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2016~2021年,长江干流燕矶总体水质为优,水质类别均为II类,水质达标率为100%;樊口断面水质类别为III类,达标率为100%。

本次评价对示范区内及周边水体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面W1余湖港入园处500m监测断面BOD5TN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0.5、0.35倍;W2余湖港出园处500m监测断面溶解氧、COD、BOD5TN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0.01、0.2、1.18和0.62倍;W3汤家湖截留港入园处500m监测断面溶解氧、COD、BOD5TN、高锰酸盐指数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0.176、0.85、2.425、1.67和0.13倍;W4汤家湖截留港出园处500m监测断面溶解氧、COD、BOD5TN、高锰酸盐指数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0.31、0.4、1.625、0.86、0.017倍;W5马家湖湖心处COD、BOD5TN、TP、高锰酸盐指数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0.5、1.6、1.49、1.4、0.067倍;W6五四湖湖心处溶解氧、COD、BOD5TN、TP、高锰酸盐指数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0.035、1、2.6、1.77、8.6和0.27倍;其余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本次监测断面位于本规划区或周边,水质超标应与规划区内工业排水及周边生活污染源汇入有关。随着示范区管网建设的完善,以及周边居民区网管的完善,水质会得到逐步改善。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规划区域 2022年6月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规划区各地下水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4、噪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规划区域2022年6月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规划区域内各噪声监测点昼、夜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应标准要求。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规划区域2022年6月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土壤监测结果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中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农林用地土壤监测结果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风险筛选值的要求,规划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6、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区域陆生生态系统以农业生态为主,评价区域内目前可见的陆生动物主要为人工养殖的动物和少量野生动物,不涉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等特殊及重要生态敏感区。

区域周边水生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较高,但规划区范围不涉及鱼类“三场”,不是珍稀濒危水生动植物的主要分布区及栖息地。

7、园区存在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

1)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环保投入尤其是直接用于污水和生态建设的投入不足,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规划区域内目前没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周边村民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大多进入房屋附近的沟渠、池塘等,散落的小水体污染都比较严重。

2)长江沿岸及区域内港渠生态环境逐步恶化

示范区内部分企业废水、农村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附近沟渠,沟渠水最终进入长江,造成水体污染、区域内部湖面萎缩、河床淤积、生态恶化,保护周边水体已刻不容缓。

(3)示范区内部分现状企业环保手续不全

环保部门应加强企业环保手续的执行情况的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在2022年底前尽快完成相应手续。示范区管理体系不完善,应加强对区内企业监督管理。

4)产业基础现状薄弱,现代物流服务功能有待拓展

示范区现状仅潮团冷冻食品园、百纳威物流等少数企业入驻,尚未充分发挥综合运输枢纽、现代物流平台等功能。过去的发展过程中,没有遵循港工互动的港口发展规律,周边港口仍以装卸和转运矿建、矿石等传统货类为主,对于发展现代物流、专业化市场及港口增值服务等相关功能拓展不足,大型港口物流园区及相关专业化交易市场尚未形成

三、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情景一Pmax为7.07%,情景二Pmax为5.65%,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三江港现代物流园聚集示范区对区域大气环境的浓度贡献值较小,其中情景一中SO2最大落地浓度为17.3μg/m3NO2的最大落地浓度为14.1μg/m3PM10的最大落地浓度为 14.8μg/m3、非甲烷总烃的最大落地浓度为8.45μg/m3情景SO2最大落地浓度为13.0μg/m3NO2的最大落地浓度为11.3μg/m3PM10的最大落地浓度为11.9μg/m3、非甲烷总烃的最大落地浓度为7.18μg/m3,均远小于环境质量标准值,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

规划区现状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匮乏,农村生活污水和少量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规划实施后,将形成完整有序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

在规划实施初期,逐步建设区内污水收集管网,区内部分废水依托区外现有樊口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入长江,能有效改善内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现状,对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具有积极作用。三江港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将处理区内全部废水,规划三江港区污水处理一期处理规划15m3 /d,排放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长江。根据预测,规划远期区内废水经规划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长江,不会导致该区段长江水环境质量超标。规划的实施,不会对上下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影响。近期对规划区内水环境质量改善有促进作用,远期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主要有:生产厂房、固体废物、物料放置场地等污水和化学物质下渗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从区域地质条件可以看出,包气带地层岩性为素填土、粉质黏土,对地下水有一定的防护作用,在废水污染物下渗过程中,包气带对污染物具有吸附、降解等作用,但当形成稳定的污染源,经长时间入渗及雨水淋溶作用下,对地下水有可能产生潜在影响。在采取措施后可以很大程度的消除周边地区污染物排放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4、声环境影响

规划区噪声源主要包括工业、公路及铁路交通噪声、工业生产噪声及施工噪声,其中以交通噪声与施工噪声影响较大。规划实施过程中应根据道路交通污染特征加强管理并采取相应的减噪措施,建议合理安排区内物流线路,避免大型货运经过居民区,同时加强该路段交通噪声的管理措施,降低交通噪声环境影响。从规划区总体布局来看,规划区设置了不同的产业区,应通过合理布局,将大噪声企业布局在各园区中部,尽量远离周边居住区。同时,集中居住区与产业园之间应以道路及绿化带相隔。

施工噪声在一定范围内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影响,且存在施工噪声白天对保护目标影响不大,夜间施工噪声超标的特点。为防止施工噪声夜间扰民,建议靠近居民集中居住区、医院等敏感点的施工区域,禁止进行夜间施工。随着项目的竣工,施工噪声的影响将不再存在。施工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暂时、短期的行为。

5、土壤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土壤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间的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堆存及施工设备漏油等造成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项目施工过程中若采用钻孔灌注桩,要注意泥浆排放对环境的影响,集中处理,避免污染。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生产/生活污水基本不会对项目区土壤环境造成影响。运营期土壤污染主要影响源来自于大气沉降影响、地面漫流影响及垂直下渗。鉴于示范区企业生产过程中大气沉降基本不涉及土壤污染重点污染物,基本不会对土壤产生明显的污染。示范区企业可能产生地面漫流的有初期雨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等。企业厂址区地面设施的建设,可全面防控污水发生地面漫流,因此污染物经地面漫流途径对土壤影响较小。土壤污染防治应通过源头控制的方式以及跟踪监测的方式随时发现随时治理。

6、固废环境影响

示范区应根据废物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安全储存,采取回收、处置和综合利用,从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角度来实现“减量化”目标,减轻对环境的影响。规划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进行填埋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能够回收综合利用实现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因此,规划区域产生的固体废物一般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7、环境风险影响

1)生产过程可能产生的风险分析

示范区企业采用的原辅材料、溶剂及产生污染物中包括有毒有害物质,部分属于易燃物质遇明火易发生燃烧、爆炸,有的在空气中易形成爆炸混合物。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若不注意安全生产,存在操作失误,有可能造成火灾,将产生局部或区域环境污染。部分企业原料有毒物质有毒物质的泄漏使人中毒,并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2)危险物质运输、贮存过程中的风险分析

部分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物质因管理不善或因其它非人为等因素(如暴雨等自然灾害),发生火灾或废料被雨水侵蚀,将产生一定的环境风险。部分企业有化学品储罐发生泄漏事故后,可能引发火宅爆炸或泄漏污染,消防水流入地表水体会污染地表水体,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燃烧、爆炸产生的气体会使局部环境空气受到污染。

3)天然气使用存在的风险分析

示范区规划使用能源主要为天然气,天然气泄漏部分为:管线泄漏,炉窑本体泄漏,燃烧器泄漏,控制、调节、测量等零部件及其连接部位泄漏。一般情况下,当天然气发生泄漏事故时,在有风情况下或小风情况下,泄漏气体形成的气体云浓度均达不到爆炸极限。在静风情况下,爆炸危险区约在事故点半径约3m的范围。

4)污染事故排放的风险分析

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污水处理厂,将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很大冲击,同时会影响长江水质。污水在企业或管道中泄漏,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特别是周边农田、地下水等,均会受到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为减少、杜绝事故排放,企业一方面应实施雨污分流,此外应修建事故应急池。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会导致环境空气中部分污染物出现大范围超标的情况,加之部分污染物有一定的累积特点,将造成众多居民受到长期和严重的影响。

在加强人员操作管理及原料存储管理的条件下,发生人员中毒和火灾事件的几率很小,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不会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天然气发生泄漏事故,及时关闭阀门即可排除险情,示范区在开发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8、生态环境影响

①对陆域生态系统影响

示范区内现有未开发用地将转变为工业用地。用地性质的变化将造成地块的植被量损失。一般随着工程建设的完成,除被永久性占用的土地外,部分地块植被通过绿化措施可得到恢复。示范区建成后,区域内原有的土地利用类型、景观和生态环境都将产生变化。区域内不同类型的景观斑块和廊道出现,景观结构的复杂程度也将增加,土壤出露面积大量减少。绿化景观系统的重建,可能带来当地植被结构和植物种类的变化,有利于区内生物多样性的丰富。

②对水生生态影响

示范区周边水域为长江,示范区规划产生的各类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樊口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到相应的标准后排入长江,不会改变周边水环境功能。

③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该地区没有珍稀保护物种,因此不存在珍稀物种的特殊保护问题。规划实施对示范区的物种的稳定性不会造成较大影响。植物物种数总体增加,本土物种受到一定影响,但不会影响到该地区本土物种资源的稳定性。示范区的开发建设对区域生态系统结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产生一定影响,但通过合理的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不利影响,可以保证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

四、规划拟采取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加强清洁能源利用:限制高能耗的项目进区,工业企业能源应考虑采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重点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按照国家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企业均应采取有效、运行稳定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合理设置防护距离。所有施工现场必须采取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大力推进创建“绿色工地”工作,落实文明施工要求,做到“施工文明化、运输密闭化、进出水槽化、物料覆盖化、场地砼硬化”。对移动污染源控制,大力发展城镇公共交通的建设,认真执行国家机动车尾气排放新标准,实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的源头控制,确保汽车尾气抽样检查排放达标率在90%以上,积极推行“绿色交通”,淘汰燃油残疾车和燃油助动车,鼓励发展电动车和使用天然气(CNG)的机动车。

2)地表水污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入园企业废水收集与处理措施:排水必须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入驻企业的污水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保证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水质满足设计水质的要求,特别是严格控制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排放,应根据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工艺和尾水排放标准,从严考虑接管标准。区域内企业应收集生产装置区地面初期污染雨水,在装置区的雨水管网上增加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缓冲池。

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措施:示范区内现有部分办公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通过天然沟渠排入周边水体。应尽快实施居民搬迁安置计划,统一规划的安置点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实现区内生活污水的收集与集中处理。

节水及中水回用措施:加强示范区废水综合利用和节水工作,区内各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不断从工艺、技术、设备上减少新鲜水耗,在此基础上,加强厂内废水的串级使用和中水回用系统等措施,不断提高废水的循环使用率。

加快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泵站的建设:加快实施近期依托的樊口污水处理厂扩建和已建区域配套污水管网建设,确保规划区内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3)地下水污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示范区内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主要包括实施清洁生产及各类废物循环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示范区内各建设项目要根据其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的布置,将项目所在区域严格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进行分区防渗。要求建立工业区及入区企业厂区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包括建立地下水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要求建立工业区及入区企业厂区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包括建立地下水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4)土壤污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示范区土壤污染防治应通过源头控制的方式以及跟踪监测的方式随时发现随时治理。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具体如下:①应坚持引进高新产业、限制落后传统产业;提倡使用清洁能源,在工业生产中将电作为主要能源,减少锅炉使用及柴油发电,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SO2NOx等酸性气体的排放。②做好道路两旁绿化工作,建防护绿化带,选择对污染物吸收能力强的树种作为防护绿地树种,减缓汽车尾气扩散,减小公路扬尘的影响范围。③坚决杜绝污水向周围农田和水体直接排放,实行雨污分流;加强对污水收集、输送和处理设施运行的管理,保证各种污水能经处理后达标排放。④对临时堆放的垃圾,材料,产品等,应及时处理,防止扬尘、雨水的冲刷和淋洗,造成污水漫流现象;对生活垃圾应及时收集,运输,处理条件允许时,对各种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理,提高垃圾中有用成分的回收利用率,减小垃圾量,减轻垃圾中转和处理区域的负担以及对可能涉及土壤环境的影响。⑤区内企业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回收、处置、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避免土壤受到污染。⑥规划区环境管理机构需要定期和不定期对示范区内的土壤质量进行监测,一经发现污染需查清主要污染源,并即时采取有效方式治理。

5)噪声污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工业噪声污染控制:入区项目必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各企业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在选型、采购时应考虑使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对各种工业噪声源分别采用隔声、减振和消声等措施,以降低源强;各项目总图布置上应充分考虑高噪声设备的影响,将其布置在远离厂界处;加强厂区绿化。

交通噪声污染控制:在交通主干道两侧应预留一定距离的缓冲带;加强交通管理,保持区域道路畅通,交通秩序良好;对路面加强维护保养,提高车辆通行能力和行车的平稳性;增加周边居住用地与公路之间的绿化缓冲用地;应在主干道与居住区之间预留30m左右的防护绿化用地,居住区与交通干线交接的第一排建筑宜为商业、娱乐和公共设施等非噪声敏感性建筑,将交通影响减至最低限度;合理安排示范区内物流线路,避免大型货运经过居民区,同时加强该路段交通噪声的管理措施,降低交通噪声环境影响。

建设施工噪声污染控制:采取低噪声的施工工艺;对一些固定的高噪声设备采取噪声控制措施,高噪设备应放置在远离居民住宅处,并采取一些噪声屏蔽措施;对施工运输车辆应规定行车路线和行车时间;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和施工人员的环境意识教育。

6)固废污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生活垃圾和工业固废实行全过程管理,分类收集、强制处置和集中处理的原则。

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应配置必要的设备和运输车辆,设置垃圾转运站,将生活垃圾收集并运至规划扩建的华容垃圾卫生填埋场。进一步推广垃圾袋装化,以便后续垃圾分类处理和综合利用,对垃圾中有用的物质(如废纸、金属、玻璃等)应尽可能回收。建筑垃圾:在产生建筑垃圾的现场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对各种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堆存,对于灰渣、生产边角料等废物尽可能在集中区内回收利用,集中区不能回收利用的与其周边进行合作回收利用,形成范围经济,不能回收的,应定期送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置。危险废物:每个入示范区企业都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所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应到当地环保部门对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申报登记,并落实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对危险废物实施全过程管理。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设计、建造或改建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按废物的形态、化学性质和危害等进行分类堆放,并设专业人员进行连续管理。示范区产生的危险废物送往有资质单位处理,各个企业必须落实其处理方向,确保固废零排放的指标。

7)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修复措施建议

加强现状湿地保护,增加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开展截污控污工程,消减污染物排放量;加强水系的沟通,进行必要的疏浚清淤,消除死水区;培育和重建湿地植被,发挥湿地宏观净水功能;疏浚、开挖、连通区内的水塘、沟渠、绿地,构建生态廊道。

优化并完善陆生植被:应结合其现状植被条件进行精心优化和完善。绿化树种的选择上,原则上以乡土植物为主,参照适宜当地的植被结构和组成,结合生态廊道、鸟类栖息地建设及居民拆迁地的修复,坚持自然性、异质性、多样性、针对性的原则,科学规划景观绿地植被。根据防护需求选择适宜树种,适当补充乡土性的绿阔叶树种,以兼顾其遮阴降温、减少烟尘、阻隔噪音、净化废气等多种生态功能。

重视生态安全:意加强规划区周边区域特别是道路的绿化,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的抵抗力。

防治水土流失:调查区域内各工程建设对工程区及周边区域水土保持设施的破坏情况,预测因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提出相应的防治对策和具体的水土保持措施。水土流失分为五个防治分区:主体工程防治区、弃土场防治区、表土临时堆放场防治区、施工场地防治区、施工便道防治区,防治措施采取分区分期防治。

8)风险防范措施建议

示范区层面风险防范措施:应根据入驻项目风险物质、风险生产设施识别情况,限制较大、重大风险源企业入驻须建设环境事故应急设施建立环境应急处置队伍,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及时更新示范区雨污管网及应急闸坝分布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企业层面风险防范措施:示范区入驻企业应严格按《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发布、备案、演练工作,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与物资。企业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应明确单元厂区—示范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江港现代物流园聚集示范区建设总体符合鄂州市总体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其产业定位合理,进区项目控制条件明确,后续在进区项目严格把关、落实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妥善安排搬迁居民、严格执行总量控制要求、落实现有污水处理厂扩建事宜,保证区内废水妥善处理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论证三江港现代物流园聚集示范区进一步建设完善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要求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相关内容。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期限为:本公告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征求的范围为:规划区周边的居民和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包括: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对规划实施后的有利和不利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对减轻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及减缓污染影响措施的要求,对规划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议等。

、征求意见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表达您的意见。规划环评委托编制单位和规划环评单位将对公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情况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以认真采纳或回应。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示发布起十个工作日内。

委托单位与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

名称: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

联系人及电话:赵新华 13177392299

2)评价单位

名称:国基检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武昌区三道街16号兴昌产业园A区三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627032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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