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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2年市区两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乡村振兴局 日期:2022-04-19

各乡镇人民政府、红莲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区直关部门:

2022年市区两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项目推进,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总体情况

(一)资金规模

区本级资金1750万元,市级衔接资金1646万元。

(二)项目安排

1.农业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项目资金1704万元。通过扶持发展特色种养业、合办村级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措施,发展增收产业,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对不具备发展产业实体经济的开展资产收益帮扶,通过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农户增收(具体项目详见附件)实施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经信局、区交通局、区文旅局)

2.金融帮扶贷款贴息资金62万元。用于全区建档立卡脱贫户的金融帮扶小额贷款贴息。实施责任单位:区农业银行

3.教育补助资金89万元,一是高中助学金6万元,二是大学新生路费补贴33万元,三是建档立卡非寄宿生补助50万元。实施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4.健康补助资金108万元。用于家庭医生签约和健康体检。实施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5.就业补助资金446万元。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0万元,二是外出务工交通补贴30万元,三是外出务工成效奖补11万元,四是生态文明公益岗补贴355万元。实施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6.市驻村工作经费180万元。实施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7.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0万元。用于全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及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的危房维修、重建补助。实施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8.医疗保险补助资金287万元。一是补助脱贫稳定人口参保68万元,二是补助双重身份脱贫稳定人口参保179万元,三是补助监测人口参保40万元。实施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9.防贫保险补助资金240万元。用于购买防贫保险。实施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10.职业教育补助资金167万元。用于职业教育“雨露计划”补助。实施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11.项目管理资金83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验收以及绩效评价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实施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二、衔接项目管理相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此次下达的衔接项目由实施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验收及报账等工作。行业部门要制订统一的实施标准、并按全区统一的报账程序(资料)报账,按照“谁用钱、谁负责、谁报账”的原则,行业主管部门是报账责任主体,落实衔接资金区级报账制有关要求。财政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华容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二)项目公开。项目要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做到实施前、实施后双公示,区、乡镇、村三级公示。区乡村振兴局负责区级公示公开,区直部门负责本部门实施的项目公示公开乡镇乡村振兴站负责乡镇级公示公开,村委会负责本村项目公示公开。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负责人、监督举报电话等。各有关部门要对资金的使用做好跟踪检查、监督、审计、验收等环节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三)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已下达的资金计划,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按照建设计划迅速开工建设。

 

附件:华容区2022年度市区两级财政衔接资金安排表

 

 

                  华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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