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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段店派出所综合楼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0-12-09

华容区段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段店派出所综合楼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段店派出所综合楼位于华容区316国道以南,段店计生办孙彭社区以东,本项目由华容区段店镇人民政府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派出所综合楼,门卫室、停车场、道路、绿化等,项目总占地面积2308㎡,总建筑面积2986㎡,工程总挖方量0.35万m³,填方量为2.15万m³,借方量为1.80万m³,无余方,工程总投资137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1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二、总体意见

(一)《报告表》编制基本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要求,设计深度为可行性研究阶段。

(二)基本同意《报告表》对主体工程设计的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报告表》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052㎡。

(四)基本同意《报告表》中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报告表》提出的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六)基本同意《报告表》采用的投资估算编制依据与方案。

(七)基本同意《报告表》提出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三、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利用。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做出重大变更时,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批准。

(五)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将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

 

 

 

 

华容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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