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政府
关于限期清除严家湖湖泊保护区范围内的
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为了加强湖泊保护,防止湖泊面积减少和水质污染,保障湖泊功能,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决定对华容区严家湖泊保护区范围内的非法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全面清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除范围:华容区严家湖湖泊保护区(原2号、3号、4号氧化塘堤梗及周边)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二、清除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1月17日止,由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单位或个人自行清除。逾期未清除的,将依法指定鄂州市华容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进行强制清除。
三、法律责任:在清除执法过程中,凡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单位:鄂州市华容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27-60885066
特此通告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