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华容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一、收回武汉柯莫斯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位于庙岭镇高新四路南侧、李家畈东侧,面积为57056平方米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
二、收回华新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庙岭镇高新四路北侧,面积为30106平方米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
三、收回华新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庙岭镇高新四路北侧,面积为19897平方米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
四、收回武汉千烨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庙岭镇红莲湖高新产业园内,面积为106511平方米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
五、收回潮团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位于临江大道西侧,面积为166948平方米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
六、收回潮团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位于临江大道西侧,面积为165820平方米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
我区将按相关程序收回以上6宗闲置土地。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