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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华容区包保结对村和贫困户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扶贫办 日期:2017-04-24
 

华容扶发〔2017〕4号

 华容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华容区包保结对村和贫困户工作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新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区直各部门驻村扶贫工作队:

为认真做好我区的干部包保结对工作,现将《华容区包保结对村和贫困户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华容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7年4月19日

华容区包保结对村和贫困户工作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州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省委组织部、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省直机关工委、省扶贫办《关于在全省开展干部驻村帮扶扶贫村和贫困户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扶贫办关于印发《鄂州市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全区包保结对帮扶工作,确保全区脱贫目标任务如期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增强各级各部门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激发全区干部包保结对村和贫困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帮扶措施到村到户到人,增强村级和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二、考核对象

全区干部包保结对的单位及帮扶责任人。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各单位是否把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安排;是否制定包保结对村和贫困户工作方案,确定帮扶贫困户责任人;是否落实了干部驻村帮扶各项政策。

(二)政策宣传情况。帮扶干部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各项涉农惠民方针政策情况。    

(三)帮扶工作及成效情况。帮扶干部协助村“两委”制定村发展规划、贫困户脱贫计划,推动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   

(四)日常工作情况。帮扶干部是否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是否在年初和年终向同级扶贫部门报送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相关数据资料;是否严格遵守驻村帮扶工作纪律。   

(五)干部群众评价情况。乡镇(新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村“两委”成员、党员和村民代表,对驻村干部工作情况的评价。

四、考核方法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单位自评与集中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全面了解干部包保结对村和贫困户的工作情况。

(一)考核方式。考核实行日常考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考核对象到位到岗、各阶段工作任务完成、工作成效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年终考核在被考核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采取查阅台账资料、实地验收项目、座谈了解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定量与定性综合评价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实绩。

    (二)组织实施。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各乡镇驻村帮扶考核工作由各地自行组织实施。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委组织部联合开展对区直部门干部驻村帮扶考核工作。年度考核汇总工作和驻村帮扶的日常考核工作由区扶贫办负责。

(三)考核等次。依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脱贫目标任务、

村级发展规划确定的项目和本办法的评分标准,逐项扣分,确定考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含)-9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单位可推选一名驻村干部为先进个人,连续两年考核为“合格”的单位可推选一名驻村干部为先进个人。

五、结果运用

(一)考核成绩报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后,对年度考核成绩为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考核成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被考核单位,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和单位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对先进单位和个人在主要新闻媒体上予以宣传。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区扶贫办负责解释。

 华容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印发


华容区包保结对村和贫困户工作考核指标评分表

被考评单位:        被包保结对村:        考评时间:          分数:

考评内容

指标名称

评分条件

计分

考核得分

扣分依据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主要考核有关单位对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重视程度

 

13

   

1

是否把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干部驻村帮扶工作

帮扶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得2分,召开1次得1分,没有召开不得分

2

   

2

是否明确责任领导,确定贫困户帮扶责任人

明确责任领导得1分,确定贫困户帮扶责任得2分,没有明确不得分

3

   

3

是否落实干部驻村帮扶资金、项目、交通(差旅补贴)等经费

每一项得1分,没有落实不得分

3

   

4

各帮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否每半年至少1次到驻点贫困村调研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分管领导是否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调查研究,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

主要负责同志进村调研一次得1分,分管领导进村调研一次得0.5分,最高2分,拿出所有问题得2分,每解决1个问题得0.5分共2分

5

   

二、政策宣传情况

主要考核驻村干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情况

 

10

   

1

是否将中央、省、市、区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各项涉农惠民方针政策宣传到村到户

走访10家农户,群众对扶贫政策知晓率达90%以上得4分,80%以上得2分,60%以上得1分,60%以下不得分。

4

   

2

群众知道自己享受哪些扶贫政策

走访6家农户,群众全知道自己享受政策每户1分,知晓享受政策少一项得0.5分,知晓少两项不得分。

6

   

考评内容

指标名称

评分条件

计分

考核得分

扣分依据

三、帮扶工作情况

主要考核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情况及实效

 

57

   

1

是否协助村“两委”摸清贫困底数,动态录入贫困户登记表

信息录入齐全、准确得4分,每户信息录入不齐全、不准确得扣0.2分

4

   

2

是否帮扶制定村脱贫致富规划

规划科学、内容齐全、措施具体得2分,规划不科学、内容不全面、措施不具体得1分,没有规划不得分

2

   

3

是否制定村年度帮扶方案

方案科学、内容齐全、措施具体得2分,方案不科学、内容不全面、措施不具体得1分,没有方案不得分

2

   

4

是否制定贫困户年度帮扶计划

计划科学、符合实际、措施具体得2分,计划不科学,内容不全面,措施不具体得1分,没有计划不得分

2

   

5

每个贫困村是否有1-2个主导产业

村有1-2个主导产业得3分,没有主导产业不得分

3

   

6

每个贫困户是否有1-2个增收项目

每户有1-2个增收项目得3分,没有增收项目不得分

3

   

7

当年列入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

任务完成得3分,每少一户扣1分。无任务得3分。

3

   

8

群众对扶贫工作满意度

走访10家农户,群众扶贫工作满意率95%以上得6分,85%以上得4分,75%以上得2分,75%以下不得分。

6

   

考评内容

指标名称

评分条件

计分

考核得分

扣分依据

9

本村居民中饮用水达到饮水安全标准比例

比例达到95%及以上计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3

   

10

本村是否有稳定的移动通讯信号覆盖。

“是”计满分,“否”不得分

2

   

11

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符合低保标准贫困户每少纳入1户扣1分

3

   

12

贫困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达100%

每少纳入1户扣1分

3

   

13

贫困户适龄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

每1名学生因贫困而辍学的扣1分

5

   

14

有劳动力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就业创业技能

有劳动力贫困户均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得满分,一户没有掌握扣0.1分

4

   

15

村卫生室基本设施完善,有医务人员

设施齐全,有医务人员得3分,设施不完善扣1分,无医务人员扣2分,没有村卫生室不得分。

3

   

16

村“两委”班子战斗力强,党员队伍作用发挥好,建立并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

通过座谈了解,三项内容受到群众 肯定并达标得4分,每一项不达标或群众不认可扣1分

4

   

17

贫困村集体收入达5万元以上

1万元以下不得分,1-3万元得2分,3-5万元得4分,5万元以上得5分,已脱贫村和当年脱贫村未达到5万元不得分。

5

   

考评内容

指标名称

评分条件

计分

考核得分

扣分依据

四、日常工作情况

主要考核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5

   

1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以及相关部门要求完成的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未按要求完成每一项工作扣1分

3

   

2

是否在年初和年终向同级扶贫部门报送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相关数据资料

报送了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得2分;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得1分。没有提供每项扣1分

3

   

3

帮扶干部每月至少到贫困户走访1次;是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六不准”;

未按要求执行,每一项扣2分

4

   

4

是否在向同级扶贫部门报送结对帮扶信息

报送结对帮扶信息每条0.5分,报刊采纳每篇得1分。没有提供每项扣1分,总分5分。

5

   

五、干部群众评价情况

主要考核干部驻村帮扶所在地基层干部对帮扶单位的评价

 

5

   
 

由乡镇(新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村“两委“成员、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民主测评

评价情况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得5分,合格等次得3分,不合格不得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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