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为构建透明、法制、服务型政府公开平台,我区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内容,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现将华容区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华容区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主题,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流程、创新工作方式、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情况
1、重大决策信息公开情况
及时发布区政府出台的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等多形式公开。已公开区级以上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4条。
2、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
全区具有行政职权部门共27个,通过区政府门户网首页办事服务栏目中进行统一对外公示,其中依申请类(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及其他类)和公共服务事项627项,依职权类(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事项1024项,各类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结果及处罚决定等内容均与对应事项同步公开。
2019年度全区办理依申请类和公共服务事项752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公开。另全年抽查133家企业,41家个体户,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2家发现问题已责令更改,1家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18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1家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该企业经营场所已搬迁至葛店),其余155家均未发现问题。所有的抽查结果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3、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全区所有区直部门都公开了2018年度决算和2019年预算。在公开预决算时一并公开政府采购情况、预算绩效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三公”经费方面等内容。
4、重大建设项目与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
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系统对接的方式,实现项目审批结果自动推送,在区政府门户网与省联审投资平台同步公开,有效加强了社会对项目审批工作的监督。
2019年全区涉及工程招投标项目5项,预算总额6438。81万元,中标金额5815。90万元,节约资金622。91万元。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除协议供货外,进入交易中心4项,采购预算金额243。597万元,成交金额172。277603万元,节约资金71。319397万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结果公示、采购合同等内容分别在省政府采购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公开。
5、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教育信息公开情况。华容镇、蒲团乡等公立幼儿园的幼师、保育员公开招聘情况的考试成绩、体检情况、录用结果等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
扶贫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区政府门户网,设置扶贫领域专栏,涉及健康、教育、就业扶贫等各项工作信息47条。
6、市场监管信息情况
环境保护检查公开情况。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提供我区空气质量实时查询,环境质量月报情况。同时,将对全区33家企业开展“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整治“回头看”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7、安全生产检查公开情况。2019年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各自行业主体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10批次,检查情况均通过区政府门户网中安全生产栏目中公开。
8、食品药品检查公开情况。2019年度食品安全抽检546批次(其中农产品完成122批次、普通食品完成424批次),有1个批次的食用农产品和2个普通食品抽检不合格,食品抽样检验合格率达99。45%,抽检不合格后处置信息已通过区政府网站公示,抽检结果公示率和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0例,公开0例。
(三)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各级政务公开要求,主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各项工作信息,并在网站显著位置设置信息公开专栏,方便公众查询。二是切实加强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维护和管理。对一些长期无实际内容的栏目进行了调整,对相关栏目内容加强了内容维护。三是由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公众关切的相关信息更新的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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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7 |
7 |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5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82 |
145 |
62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5 |
20 |
12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3 |
90 |
3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8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243.59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 律 服 务 机 构 |
其
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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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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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一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二是部分乡镇和部门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平台建设还待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四是缺乏政务公开专职人员。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通过明晰职能职责、加强队伍培训、强化监督考核等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完善依申请公开分发、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日常监测和纠错机制,对网站可用性、信息及时性、内容准确性、网站安全性等进行常态化监测,坚决杜绝“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问题复发,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
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健全信息发布、公众参与、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相关制度。系统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重大行政决策及公众参与、依申请公开等工作规范和制度,形成统一完整的工作规范体系。
四是进一步加强考核监督工作。完善监督评议机制,对各乡镇、区直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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